江西省食品药品监管局出台行政执法监督办法

  • 作者:中国食品药品网
  • 来源:SFDA网站
  • 2014-09-06 07:43

  据SFDA网站讯  日前,江西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制定、颁布了《江西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行政执法监督办法(试行)》,旨在健全行政执法监督机制,规范执法行为,保障和监督全省各级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及行政执法人员严格依法行政,维护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
    《办法》规定,全省各级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法制工作机构组织本辖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行政执法监督工作,其他内设工作机构在其职责范围内负责对下属机构相关行政执法行为的指导和监督工作。行政执法监督应当遵循监督执法与行政执法相结合、纠正错误与改进工作相结合的原则,坚持有法必依、执法必严、违法必纠,以事实为依据,以法律为准绳,确保依法行政。经批准受委托执法的组织,应当按照受委托的权限行使行政执法职权,以委托机关的名义从事行政执法活动,由委托机关承担法律责任,并主动接受委托机关的监督。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实施行政执法评议考核制度,评议考核结果列入本系统年终目标考核内容。
    江西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为规范行政执法工作,还制作了政执法监督《调查审批表》、《调查笔录》、《责令改正通知书》、政处罚案件《审查意见书》等九种表格,在实施本《办法》时填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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