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省全面实施食品药品安全放心工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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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来源:中国医药报
  • 2015-07-22 10:25

  本报讯  记者龚翔  实习记者庞雪  通讯员李磊报道  近日,吉林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印发《吉林省县域考评办法》(以下简称《办法》),否决性指标由原来的9个调整为4个,仅保留“重大安全生产事故、重大环境污染事故、政府性债务负债率、特别重大食品药品安全事故”。《办法》强调,各县(市、区)在考评周期内出现上述4种情形之一的,出现1次降低该县所获奖项1个等级,出现2次及以上的取消该县考评获奖资格。“在突出经济发展第一要务、大幅度取消否决项目的情形下,仍保留食品药品安全否决项,可见省委、省政府对食品药品安全的高度关注与重视。”吉林省食品药品监管局局长崔洪海说,下一步,省局将结合践行“四个最严”要求,严格考评,推动食品药品安全属地管理责任落实。

  崔洪海介绍,吉林省委、省政府历来十分重视食品药品安全,省委十届三次全会将食品药品安全放心工程列为省政府民生工程,《吉林省市(州)政府绩效考核办法》将安全生产、食品药品安全、环境保护、维稳工作作为4个“一票否决项目”。2013年以来,吉林省积极推进食品药品安全放心工程,通过创建食品药品安全示范县、食品药品安全示范园区等活动,评审认定25个省级食品药品安全示范县、7个省级食品药品安全示范园区。通过典型示范,全省形成“比、学、赶、超、帮”的良好氛围,提升了食品药品安全保障水平。全面推进可追溯体系建设,免费为全省7万多户食品生产、流通、餐饮、农产品种植养殖及畜禽屠宰企业,5000多户中小型药品、医疗器械生产经营企业提供自律管理软件和终端设备,指导企业建立电子台账。加快建立省级区域性食品药品检验检测仲裁中心,全面整合县及乡镇食品药品检验检测站,在全省范围内建设200个集快速检验、科普宣传、投诉举报、咨询服务“四位一体”的食品药品安全快速检测站。切实开展信用体系建设,建立实施失信企业“黑名单”、食品安全强制保险制度,对严重失信食品药品生产经营企业实行强制退市。

  为推进落实食品药品安全放心工程,吉林省狠抓督查考评工作。2013年7月,经省编办批准,新组建的省食品药品监管局保留原省食安办督查指导处,负责检查指导、督办考评、抽样检验、综合协调、行刑衔接等6项职能,承担省政府对食品药品安全考核考评工作。在此基础上,该局建立双线督查机制,将食品药品安全重点工作列入省政府督查任务,会同省政府督查室对各级政府落实情况进行督查;将食品药品安全日常监管情况作为省政府食品药品安全的督查任务,不定期对各地监管部门进行督查,对督查中发现的问题,综合运用约谈、通报、考评等形式,进一步落实属地管理责任。去年,针对督查情况先后约谈3个地区基层监管部门。今年5月,省政府督查室牵头组成5个督查组,对全省食品药品安全放心工程落实情况进行了专项督查,对梳理出的16个影响工作落实的问题,以省政府通报的形式向地方政府、食品药品监管部门反馈。同时,吉林省积极开展打击制售假冒伪劣食品药品专项行动。2013年以来,全省共侦破食品药品违法犯罪案件600余起,打击处理各类违法犯罪人员760余名,其中刑事拘留274人,取保候审385人,对食品药品违法犯罪行为产生强大威慑,有力维护了公众饮食用药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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