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加强工地食堂食品安全监管

  • 作者:     
  • 来源:中国医药报
  • 2016-06-02 11:36

  本报讯 近日,山东省食品药品监管局联合省住建厅印发《关于加强建筑工地食堂食品安全监管的通知》,进一步加强建筑工地食堂食品安全监管工作,切实保障广大建筑工人的饮食安全和身体健康。

  山东省局、省住建厅明确,建筑施工企业要建立以项目负责人为第一责任人的食品安全责任制,配备专兼职食品安全管理人员,建立健全食品安全管理制度、企业自查自纠制度。建筑工地食堂要落实“亮证经营、安全承诺、单据留存、原料公示、加工规范、清洗消毒、场所清洁、餐餐留样”八项要求。食品药品监管部门要围绕六项重点开展监督检查,一查许可证情况,二查从业人员健康证明,三查食堂环境卫生状况,四查索证索票制度落实情况,五查加工制作等相关管理制度情况,六查食品安全管理制度情况。对各类违法违规行为,严肃依法处理,构成犯罪的,及时移交公安机关。食品药品监管部门、住房城乡建设部门要多渠道、多形式开展食品安全知识宣传教育,要制订食品安全事故应急处置预案,一旦发生食品安全事件,要迅速采取措施控制事态发展,做好相关处置工作。(齐 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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