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蒙古自治区党委书记李纪恒对食药安全工作作出批示:落实“四个最严” 建设食药安全内蒙古

  • 作者:杨燕
  • 来源:中国医药报
  • 2017-02-28 14:54

        本报内蒙古讯  (特约记者杨燕)  2月18日,内蒙古自治区党委书记李纪恒对全区食品药品安全工作作出批示,强调要深入落实“四个最严”,推动食品药品安全内蒙古建设不断取得新成效。

        李纪恒在批示中指出,2016年,全区食品药品监管系统以迎接全国人大《食品安全法》执法检查和抓好整改落实为契机,坚持问题导向,抓重点、找差距、补短板、破难题,食药安全监管各项工作明显加强。

        李纪恒在批示中强调,2017年,要继续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四个最严”的重要指示精神,按照党中央、国务院关于食品药品安全工作的决策部署要求,坚持人民利益至上,忠实履行监管责任,全面加强监管能力建设,着力补齐基层基础短板,加快建设职业化检查队伍,坚决落实最严格的全程监管制度,对违法违规行为零容忍、出快手、下重拳,切实保障人民群众“舌尖上的安全”,推动食品药品安全内蒙古建设不断取得新成效。

        2016年,内蒙古食药监管工作成效显著。全区各级党委、政府和有关部门认真落实“四个最严”、“党政同责”、“四有两责”的要求,全力推动“食品药品安全内蒙古”建设。自治区、盟市、旗县(市、区)、苏木乡镇四级政府食品药品安全委员会均完成了升格调整,由政府主要领导担任主任,12个盟市食药监管机构全部独立设置。圆满完成全国人大常委会委员长张德江来内蒙古开展《食品安全法》执法检查的迎检工作,全区食品安全状况和监管体制改革、监管工作得到了委员长的肯定。2016年内蒙古保持了全区食品药品安全总体平稳、稳中有进的良好态势,食用农畜产品、食品、基本药物抽检合格率分别达到98.3%、97.6%和99.7%,坚守住了不发生系统性、区域性食品药品安全事件的底线。

(责任编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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