回应舆论关切应成为常态

  • 2019-09-10 10:18
  • 作者:本报评论员
  • 来源:中国医药报

  把药品监管工作做得更精、更细、更专、更优、更强,全力保障人民群众用药安全有效,专业媒体的作用不可小看。今年来,本报作为国家药品监管局主管的报纸,切实履职尽责,加大舆论监督力度、广度和深度,成为推动药品阳光监管、社会共治的重要力量。本报的舆论监督报道,已在监管部门、医药企业和媒体之间产生强烈共鸣,激荡起药品监管的正能量。今天本版报道的安徽省药品监管局回应舆论关切,对本报曝光的铜陵禾田中药饮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铜陵禾田”)实施有因飞行检查,就是典型的一例。


  暴露问题是药品风险管理的逻辑起点,也是药品社会共治的原始动力。各级药品监管部门对不合格药品发布抽检公告,就是向社会暴露问题,目的是实行阳光监管、社会共治。暴露了问题不等于解决了问题,更不等于消弭了风险。事实上,从本报“曝光台”舆论监督情况看,有的“公告了之”,问题暴露了,对风险隐患是否排除的社会关切却没有回应,不见下文;有的对信息公开,抱有“民可使由之,不可使知之”的错误认识,存在“主动非真心”的态度,这无疑是形式主义和官僚主义的结合体。


  知情权是现代公民的一项基本权利,媒体之所以被称为“公器”,正是因为它是实现知情权的重要途径。阳光监管、社会共治,只有知情才能参与,只有参与才能共治。从这个意义上讲,媒体是公众利益的守护者,是为药品监管导航的瞭望哨、雷达监测仪。习近平总书记强调,积极畅通人民群众建言献策和批评监督渠道,充分发挥群众监督、舆论监督作用。对于舆论关切,是否自觉接受,能否正面回应,是检验领导干部抓落实能力的一个重要指标。治理现代化理念也要求,政府应该具有“回应性”,这在中办、国办印发的《关于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工作的意见》中也有体现,即对“重大政务舆情回应督办”的强调,目标在于塑造“回应型政府”的实践能力。安徽省药监局回应社会关切,不是停留在口头上,而是落实在行动上;不是雨过地皮湿,而是抓铁有痕、踏石留印;不搞家丑不外扬,而是将有因飞行检查结果及时向社会公开。这种“回应性”让人看到了“回应型政府”建设的担当作为和前行姿态。


  “过而能改,善莫大焉”。这次被媒体舆论监督和被监管部门飞行检查的铜陵禾田,不是认为媒体在“找茬”、监管部门在“火上浇油”,而是正视舆论监督和飞行检查指出的问题,认真汲取教训,主动整改。这也证明,他律是自律的基础,有了他律的示范效应,自律才能获得生长发育的原始动力。舆论监督的一个重要目的,正在于涵养企业的自律。一位哲学家说过,一个人从另一个人的诤言中所得来的光明,比从他自己的理解力、判断力中得出的光明更干净、纯粹。个人如此,企业亦然。药品安全问题,没事就没事,有事可能就是大事。因为安全就像空气,往往让人感到它不需要任何成本,只有失去的时候才知道代价惊人。南宋名医张杲认为,医者须守仁义,“绝驰骛利名之心,专博施救援之志”。 医药人都需要宅心仁厚,把保证公众用药安全有效作为第一责任,而不是“戚戚沽名,龌龊求利”。唯如此,才能不辱初心使命,不负人民期待。


  回应舆论关切,应成为常态。

(责任编辑:齐桂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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