妊娠期用药应谨慎

  • 2019-10-10 09:38
  • 作者:陈升平 许兰芬
  • 来源:中国医药报

  妊娠期是一个极为特殊的时期,此时孕妇的身体随胎儿的成长发生着一系列变化,对药物的敏感性与平时大不相同,而且孕妈妈用药胎儿也会受到影响。为了腹中胎儿的平安健康,不少孕妈妈生了病也不敢用药,或是因误服了药物而忧心忡忡;还有的孕妈妈唯恐宝宝营养不足,大肆服用营养补充剂和所谓的“补药”。妊娠期到底能不能用药?怎么用药才安全?营养补充剂在服用时有何禁忌?让我们一起来看一看。


孕妇能用药吗


  孕妇对药物反应比较敏感


  药物的生物转化过程主要发生在肝脏,特别是肝内质网药物代谢系统,其中的微粒体酶系统在代谢反应中起着重要催化作用。妊娠期,由于孕妇体内的这些酶系统发生一定改变,使某些药物的代谢受到了影响,致使药物作用的时间延长,从而可能产生蓄积性中毒。


  药物排泄的主要途径是肾脏,由于怀孕后的生理变化影响了肾脏的排泄功能,使药物作用时间、药物在血液或组织内的半衰期延长,致使毒性增加。加之,妊娠期体内孕激素水平增高,可抑制某些药物与葡萄糖醛酸的结合,尤其是在孕早期因妊娠剧吐而营养缺乏时更为明显,这也是导致药物蓄积和中毒的原因之一。


  妊娠期用药的两难选择


  在整个妊娠期间,妇女身体各系统发生生理变化,容易患上疾病。为了保证母婴健康,必要时必须及时应用药物治疗。还有一些妇女,怀孕前就已患病,孕期仍须继续治疗,或为了疾病不影响胎儿,也需要用药物治疗。若妊娠中胎儿和母体出现异常情况,或分娩前必须做某些处理时,也常常需要用药。


  孕妇用药,胎儿成了被动的用药者。药物一方面可能通过胎盘直接影响胎儿,另一方面可以通过孕妇自身变化而间接影响胎儿。孕妇患病后怕影响胎儿不敢用药,这样会耽误孕妇的病情,而且孕妇某些疾病的发展也会危害胎儿。我们说的孕妇滥用药物对胎儿有影响,并不是说禁止孕妇用药。


  合理安全用药,对孕妇、胎儿都是有益的。例如妊娠高血压综合征,开始表现为血压升高、头痛、头晕、下肢水肿,严重时全身水肿,化验检查尿蛋白很高,进一步可导致子痫,出现抽筋,这时候即使住院抢救也不一定能确保母子平安。这种病是由轻到重发展而来的,治疗及时可控制其发展,应尽早正规治疗。


  孕妇发生感染一般是难免的,尤其是呼吸道和泌尿道感染,如及时、合理选用可用于孕妇的青霉素类(氨苄西林、苯唑西林等)、头孢菌素类(头孢孟多、头孢唑林等)药物,就可及早减轻症状,尽快康复,以免给胎儿带来不良影响。


  但若孕期用药不合理,就可能引起许多不良后果,甚至造成严重危害。所以,为了安全用药,孕妇应在医生指导下,权衡利弊,选择适当的药物、剂量和给药方法。


  妊娠期用药应遵循的原则


  ●慎用药物:孕期不可随意用药,用药不当对胎儿的影响包括致死、致畸、致病以及生长发育障碍等,不是确实需要,尽量避免用药。


  ●正确选择药物:选择对母亲、胎儿健康有最大好处和最小危险的药物。


  ●合理用药:已证实安全的药物可以放心使用,已证实不安全的药物一定禁止使用。相对安全、很可能不安全的药物,一定要谨慎,权衡利弊使用。孕妇用药一定要在医生的指导下进行。就诊时,应向医生说明怀孕的时间,以便医生恰当选用药物。


  ●切忌自己滥用药物或听信所谓“秘方”“偏方”,以防止发生意外。


  ●避免应用不了解的新药。


  ●注意随时减药和停药。


  ●药物应用剂量、种类、时间等减到最少。


  自行服药不可取


  孕妇用药不当,不仅对自己有害,还可能危害胎儿。


  孕妇服药最常见的是因感冒、头痛、发热而服阿司匹林、复方阿司匹林(APC)等解热止痛药。这类含有阿司匹林的药物若在妊娠早期服用,可能引起胎儿骨骼畸形或导致心血管、神经系统及肾脏的先天性缺陷。若在妊娠晚期或临产前服用,可致预产期延长、分娩期出血、宫缩无力及死胎、死产率增加等。


  不适当服用镇静药及抗过敏药,甚至止咳药等均可能对胚胎或胎儿造成损害。


  在妊娠期,特别是妊娠早期应尽量避免用药;可用可不用的药坚决不用。确因疾病必须服药者,应遵医嘱使用。


哪些药物不安全


  服用避孕药后怀孕最好终止妊娠


  一般育龄女性经常服用的避孕药大多是人工合成的雌激素、孕激素。而合成孕激素药物如甲地孕酮、炔诺酮对胎儿及新生儿均有毒性作用,可以引起女胎男性化,外生殖器发育异常畸形,如阴蒂肥大、阴唇融合粘连、假两性畸形等;若用于保胎还可使女婴到青春期患阴道腺癌,出生男婴睾丸发育不良、隐睾等。有人提出,服避孕药时受孕或受孕后继续服避孕药,均可增加胎儿细胞染色体畸形概率,从而发生脊柱、肛门、心血管、食管、四肢畸形。


  为避免生出畸形儿及减轻孕妇思想负担,倒不如终止妊娠,待停服避孕药半年后再怀孕。


  孕妇误用药物要认真对待


  若不知有孕,已服用了药物,首先不要惊慌,应当了解服用的药物是属于安全的、慎用的,还是孕妇禁用的。对于会造成胎儿畸形的药物,必须立刻停止服用,比如链霉素、四环素、抗癌药物、雄激素、抗凝药、磺胺药等。会影响胎儿的药物很多,孕妇必须认真对待,对胎儿有影响的药物,孕妇决不能服用。


  在受精1周左右,药物还不至于促成胎儿畸形,但是若服用过多的药物,可能会使胚胎死亡。胎儿体内各器官的形成是在受精以后的2~12周,称为胎儿器官的形成期。


  怀孕初期服用了可能引起畸形的药物,应如何处理呢? 因为当时还无法断定一定会造成畸形儿,要随着时间的推移,通过科学的检查,才能确定,而且药物的作用程度会因种类、用量和个人体质而异,所以若是仅仅服用了少量药物,就无需过度担心,也不必忙于马上终止妊娠。在这种情况下,把自己怀孕、用药的情况告诉医生,经过详细科学的检查后,再做决定,一定要遵医嘱。假如用药时间长、用药量大,药物对胎儿影响又很大,就应果断做出决定终止妊娠。


  孕期要慎用眼药


  眼药包括眼药水和眼药膏,大部分属抗菌消炎药或含激素类药。对于细菌性结膜炎、角膜炎,我们经常使用主要成分为氯霉素的眼药水,因氯霉素具有严重的骨髓抑制作用,孕妇使用后可能导致新生儿出现严重的不良反应,所以孕妇最好不要使用。


  四环素因为容易导致胎儿畸形,因此医生建议慎用含此物质的眼药。而红霉素相对比较安全。


  孕妇不宜涂用清凉油和风油精


  清凉油和风油精中均含有樟脑。樟脑可经皮肤吸收,对人体产生某些影响。对孕妇来说,樟脑可穿过胎盘屏障,影响胎儿正常发育,严重的可导致畸胎、死胎或流产。因此,孕妇不宜涂用清凉油、风油精,尤其是孕期前3个月,应避免涂用清凉油、风油精等。


  孕早期患感冒用药宜慎重


  若是轻度感冒,仅有打喷嚏、流涕及轻度咳嗽,不一定需要用药。多饮白开水、橙汁等,适量补充维生素C,注意充分休息即可。也可在医生指导下选用一些安全的中成药,一般能很快自愈。


  如出现高热、剧咳等情况时则应到医院诊治,退热可采用湿毛巾冷敷等物理降温法,多饮水,补充维生素,卧床休息。


  一旦高热持续时间长,连续39℃以上超过3天,要去医院检查,了解胎儿是否受到影响,必要时应终止妊娠。


  感冒合并细菌感染时,应加用抗生素治疗,避免应用对胎儿及孕妇有损害的药物。


  孕妇患感冒时,不能随意自行用药,一定要去专科医院诊治。


  怀孕期间忌凭借药物压抑孕吐


  产生孕吐状况的时候,是最易流产的时期,也是胎儿器官形成的重要时期,在此时期胎儿若是受到X线的照射、某种药物的刺激,或是受到滤过性病原体的感染,都可能产生畸形。


  抑制孕吐的镇吐药或镇静药中,尤以抗组胺药(hist amine) 最具药效,因此经常被用来治疗孕吐,但是服用此种药会造成胎儿畸形。对于其他抑制孕妇呕吐有效的镇静药、安眠药等,都会严重地危害胎儿,这就是为何不能胡乱用药物来抑制孕吐的主要理由。


  此时最重要的就是保持身心平衡,尤其应该注意饮食,吃些清淡、缓解呕吐的食物,必要时可接受医生的指导。倘若一日孕吐数次,身体相当虚弱,就应及时住院,在医生的指导下接受治疗,以迅速减轻症状,保持良好宁静的心态,一般孕妇1~2周即可出院。


  中草药绝非完全安全


  有些孕妇患病喜欢服中药,认为中药药性缓和,比较保险。殊不知中药和西药一样,有不少属于禁忌与慎用之列。因此在怀孕期间患病需用中药治疗时,应找医生诊治,不能滥用,以免给自己和胎儿带来不必要的伤害。


  有很多中药也可以导致胎儿畸形或流产。例如,中草药中的红花、麝香、当归等,就有兴奋子宫的作用,子宫强烈收缩时,可引起胎儿宫内缺血缺氧,导致胎儿发育不良而出现畸形。雄黄、朱砂对胎儿的致畸作用是肯定的。所以凡是药物,孕妇都应谨慎使用。


  一般来说,中草药中凡具有峻下、滑利、破血、祛瘀、耗气、重镇、辛香通窍、大毒、大热作用的,孕妇都应慎用和禁用。


  禁用的中药:辛香通窍药,包括麝香等;破血逐瘀药,包括水蛭、虻虫、莪术、三棱等;峻下逐水药,包括巴豆、牵牛、芫花、甘遂、商陆、大戟等;大毒药,包括水银、轻粉、斑蝥、蟾酥等。


  慎用的中药:活血祛瘀药,包括桃仁、蒲黄、五灵脂、没药、苏木、皂角刺、牛膝等;行气破滞药,包括枳实等;攻下利水药,包括大黄、芒硝、冬葵子、木通等;辛热温里药,包括附子、肉桂、干姜等。


  禁用的中成药:包括牛黄解毒丸、牛黄清心丸、龙胆泻肝丸、开胸顺气丸、益母草膏、大活络丹、小活络丹、紫血丹、至宝丹、苏合香丸等。


“补药”应该怎么吃


  别让补药成“毒药”


  人参属大补元气之品,妇女服用后,就会使气盛阴耗,阴虚则火旺,即“气有余,便是火”。其发生机制可能与神经、内分泌功能受到扰乱有关。从中医角度看,这些不良反应其实就是阴虚火旺的表现。有关文献也记载,正常人在口服100毫升人参酊后,会感到轻度不安和兴奋;口服100毫升以上,可出现中毒现象,如全身玫瑰疹、瘙痒、眩晕、头痛、体温升高和出血等。此外,服用人参过多可产生抗利尿作用,易引起水肿。由此可见,孕妇滥用人参,容易加重妊娠呕吐、水肿和高血压现象,也可促使阴道出血。


  从胎儿来看,胎儿对人参的耐受性很低,服用人参有造成死胎的危险。有位妇女怀孕1个多月常服人参,2周后出现心悸、胸闷、头痛、失眠、鼻腔流血和下肢水肿等症状,继而阴道出血,待到4个月后经妇产科检查,胎儿已死亡,所以人参切不可滥用。


  在临产期及分娩时,也不提倡服用人参,以免引起产后出血,其他人参制剂也应慎服。


  鹿茸、鹿胎膏、鹿角胶等都属温热、大补之品,孕妇也不能滥用。


  饮食中的蛋白质、维生素、微量元素是最适合孕妇的补养之品。只要日常饮食全面,营养充足,孕妇是不需要补品的。


  维生素类药物补充切勿过量


  孕妇妊娠反应严重时适量服用维生素B6;是必要的。维生素B6可镇静、止吐,但也不宜服用过多。孕妇长期服用维生素B6,可致使胎儿产生依赖性,医学上称为“维生素B6;依赖综合征”。当孩子出生后,维生素B6来源不像在母体内那样充分,就会出现一系列异常表现,如容易兴奋、哭闹不安、容易受惊、眼球震颤、反复惊厥等,还会出现1~6个月体重不增,如诊断不及时,将会对智力产生影响。


  维生素A不足或过量(超过10倍以上)都可致畸胎。美国国家健康研究院对孕妇提出忠告,过量服用维生素A、鱼肝油等,会影响胎儿大脑和心脏的发育,诱发先天性心脏病和脑积水,故孕妇服用维生素A剂量每日不超过8000单位。


  维生素D摄入过多,则可导致特发性婴儿高钙血症,表现为囟门过早关闭、腭骨宽而突出、鼻梁前倾、主动脉缩窄等畸形,严重的还伴有智商减退。平时常晒太阳的孕妇可不必补充维生素D和鱼肝油。


  若孕妇长期大量服用维生素C,婴儿可发生维生素C缺乏性坏血症,并可降低口服抗凝药的效应。


  怀孕期间大量服用维生素K,可使新生儿发生生理性黄疸,亦可降低口服抗凝血药的作用。


  过量服用含钙制剂不可取


  长期大量食用钙剂和食用大量鱼肝油一样,会引起食欲减退、皮肤发痒、毛发脱落、神经过敏、眼球突出、血中凝血酶原不足及维生素C代谢障碍等。同时,血中钙浓度过高,会出现软弱无力、呕吐和心律失常等,这些对胎儿生长都是没有好处的。


  有的孩子生下时已萌出牙齿,原因有二:一种可能是由于婴儿早熟的缘故;另一种可能是由于孕妇在妊娠期间大量服用钙剂、含钙食品或维生素A,使胎儿的牙滤泡在宫内过早钙化而萌出。因此,不要随意大量服用钙制剂和鱼肝油。若因治病需要,应按医嘱服用。


(责任编辑:齐桂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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