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海专题部署落实药品安全“四个最严”要求专项行动

  • 2019-10-10 17:07
  • 作者:丁怡媛
  • 来源:中国食品药品网

  中国食品药品网讯(记者 丁怡媛) 近日,青海省药品监督管理局召开专题会议,研究制定专项行动工作方案,成立以该局党组书记、局长李晓东为组长的专项行动领导小组,统筹推进落实药品安全“四个最严”要求专项行动,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药品安全“四个最严”要求,切实加大药品安全等关系群众切身利益的重点领域执法力度。


  会议指出,开展落实药品安全“四个最严”要求专项行动,严厉打击危害药品安全违法犯罪行为,是维护群众切身利益的新部署、新要求,必须高度重视,提高政治站位,增强大局意识,充分认识打击危害药品安全违法犯罪和药品安全领域综合整治工作的重要性,以保证药品安全为核心,实施最严格的监管,防范化解药品安全风险,牢牢守住药品安全底线,切实把“四个最严”要求落实到每一起案件中。


  会议强调,要进一步贯彻落实最高人民检察院、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联合开展落实食品药品安全“四个最严”要求专项行动工作总体部署,以“四个最严”为基本遵循,扎实开展集中整治,确保专项行动按要求、分阶段取得实效。


  会议要求,各专项行动小组要依法从严、从快查办危害药品安全行政违法案件,涉嫌犯罪的一律移交公安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保持对药品安全违法行为的严打高压态势;要坚持守土有责、覆职尽责,完善体制,严格落实属地监管责任,加强同司法机关的联系配合,强化对药品监管的指导协调、监督检查,形成内外联合、上下合力,确保“四个最严”要求有效落实;要充分发挥日常监管职能优势,主动作为,有案必查、查案必实,依法移送在举报投诉及案件办理中发现的涉黑、涉恶违法犯罪线索,促进扫黑除恶治乱专项斗争深入推进;要严格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市场监督管理行政处罚程序暂行规定》等法律法规,规范办案行为,统一裁量基准,完备执法装备,防范办案风险,不断完善查办案件管理制度;要进一步加强教育宣传,强化企业主体责任和部门监管责任落实,提高人民群众的药品安全意识和遵纪守法意识,及时发现、举报违法犯罪行为。


(责任编辑:张可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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