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药监局药品注册司司长王平谈《药品注册管理办法》修订体现的十大特点

  • 2019-10-21 09:51
  • 作者:陆悦
  • 来源:中国食品药品网


  中国食品药品网讯 10月20日,由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指导、中国药品监督管理研究会主办的“第四届中国药品监管科学大会(2019)”在京召开。此次大会主题为 “新体制 新要求 新挑战——药品科学监管服务公众健康”。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党组成员、副局长徐景和出席并讲话。中国药品监督管理研究会会长邵明立主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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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药监局药品注册司司长王平。(中国食品药品网记者李硕 摄)


  会上,国家药监局药品注册司司长王平指出,《药品注册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是《药品管理法》重要的配套规章之一。现行《办法》需要随着现有药品审评审批制度改革、新制修订法律以及医药行业快速发展进行全面修订。最新版修订稿已于10月15日在中国政府法制信息网公布并公开征求意见。


  《办法》修订稿重点突出管理功能,核心是明确药品注册管理的制度框架体系、工作职责、基本制度、基本原则、基本程序和各方责任义务等内容。涉及具体技术要求的指导原则等和具体工作程序,不再写入《办法》,并在相关条款预留“接口”,并明确相关制订原则、发布部门和工作要求,由各部门根据工作需要制定发布和适时调整。


  与2007版《办法》相比,《办法》修订稿体现了十个特点:一是落实药品审评审批制度改革的精神,把药品审评审批制度改革相关的文件要求和试点所取得的经验成果,吸收固化到管理制度当中;二是全面落实最新的法律要求,将《药品管理法》《中医药法》《疫苗管理法》涉及到药品注册管理的最新要求纳入并细化,如上市许可持有人制度、临床试验默示许可、附条件批准等;三是强化全生命周期监管,以此设置相应环节,如将药品上市后研究和变更、药品再注册纳入上市后注册管理,保证药品注册管理贯穿药品的全生命周期;四是鼓励创新和满足临床急需,特别增设了药品加快上市注册的章节,明确了滚动审评指导、附条件批准、优先审评审批、特别审批四个加快通道;五是落实“四个最严”要求,强化药品注册管理,增加信息公开内容,完善社会共治;六是落实“放管服”要求,实行基于风险的审评检查检验的模式,提高审评审批效率,减轻企业负担;七是优化审评审批流程,进一步做好药品注册审评检查与检验的各环节衔接,提高注册时间的可预期性;八是科学设计章节,不再保留仅涉及技术要求的内容、申报资料要求和再注册申报资料要求的附件,以及重复的内容;九是完善法规体系,规范性文件的精神和内容尽量纳入《办法》修订稿予以固化;十是与国际通行规则进一步接轨,国家药监局已成为ICH管理委员会成员,《办法》修订稿中的基本概念和途径与ICH指导原则等国际规则进一步接轨。


  当前,国家药监局正在同步推进《办法》发布后需要配套开展的工作和发布文件的研究工作,30多项配套文件正在有序推进。企业关注的专利连接制度、新药检测期与数据保护,将在后期结合相应的法律法规统筹考虑。(中国食品药品网记者 陆悦整理)

(责任编辑:齐桂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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