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波海曙区建成家庭过期药品回收服务网络

  • 2019-10-30 10:48
  • 作者:李斌
  • 来源:中国食品药品网

  《宁波市生活垃圾分类管理条例》自10月1日实施以来,海曙区市场监管局从民生公益出发,着手建立家庭过期药品回收长效机制,确保公众用药安全,防止家庭过期失效药品流入非法渠道。截至目前,全区共建成50家家庭过期药品回收定点单位,形成设置合理、方便快捷、运行有效、合理规范的家庭过期药品回收服务网络。

  

  据悉,海曙区市场监管局以“方便群众、合理布局”为原则,在人口密集区域的社区居委会、医疗机构和零售连锁药店布点建设家庭过期药品回收定点单位。50家定点单位包括36家药品零售连锁企业门店、8家卫生服务中心和6家社区居委会,实现过期药品回收网点在17个乡镇(街道)全覆盖。每个回收点有统一制作的指示牌、过期药品回收箱、回收登记簿和管理制度等,并配有专人负责。

  

  “回收的过期药品由回收单位每半年一次送到海曙区市场监管局统一保管或由区市场监管局统一上门回收,然后统一集中销毁。”海曙区市场监管局相关负责人表示,所回收药品将委托有资质的第三方机构在执法人员监督下完成销毁。

  

  过期药品易造成环境污染,流入非法渠道再次使用还会造成用药安全隐患。因此,海曙区市场监管局以制度规范家庭过期药品回收的范围和程序,从登记到存放、从移交到统一销毁,明确定点回收单位和市场监管部门的职责,同时加强对第二类精神药品、含麻黄碱类复方制剂等特殊管理药品的回收管理。如果定点单位回收的药品有销售或外流行为,一经查实,相关单位将被取消定点单位资格并被依法处理。

  

  “家庭过期药品回收机制建立在公益性的基础上,由海曙区市场监管局联系辖区涉药企业共同参与、主动作为。”海曙区市场监管局相关负责人表示,有条件的回收点将根据上门送交药品的数量、价值等对送交人给予会员优惠、差额补偿、以旧换新等多种形式的奖励,促进形成深入社区的常态化回收机制,避免过期药品流入非法渠道。

  

  据了解,海曙区市场监管局还将通过“用药安全进社区”等活动开展集中宣传,加深群众对随意丢弃和非法销售使用过期药品危害的了解,呼吁群众共同抵制非法收购、随意丢弃过期药品等行为。(李斌)


(责任编辑:郭厚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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