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蒙古专项整治药品零售企业执业药师“挂证”行为

  • 2019-11-12 10:22
  • 作者:杨燕
  • 来源:中国食品药品网

  中国食品药品网讯(记者杨燕) 近期,内蒙古自治区药品监督管理局对全区药品零售企业(零售连锁总部和单体药店)开展了全面清查工作,旨在全面落实药品监管“四个最严”要求,严厉打击药品零售企业执业药师“挂证”、未凭处方销售处方药等违法违规行为。

  

  据悉,此次专项整治分为企业自查、执业药师注册平台“线上”核查和监管部门督查检查三个阶段,重点整治处方药是否凭处方销售、是否留存原始处方或复印件、处方是否经执业药师审核并签字、零售药店执业药师是否在职在岗履职、是否涉嫌“挂证”、是否超范围经营药品等内容。

  

  该局药品流通和化妆品监督管理处负责人表示,此次整治对于查实药品零售企业存在执业药师“挂证”、未按规定配备在岗执业药师、未按规定销售处方药等行为责令限期改正,情节严重的依法严肃处理,并对企业负责人进行约谈,记入企业诚信档案,列入年度重点检查对象;对存在执业药师“挂证”行为的执业药师,撤销其《执业药师注册证》,纳入信用管理黑名单,并及时通报当地医保管理部门,取消其医保定点资格,形成部门联合惩戒长效机制。


(责任编辑:郭厚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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