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省药监局发布药店销售含麻黄碱类复方制剂注意事项

  • 2019-11-12 12:50
  • 作者:廖亮
  • 来源:中国食品药品网

中国食品药品网讯(记者 廖亮)近日,山东省药监局发布药店销售含麻黄碱类复方制剂6大注意事项。


一是,应当查验购买者的身份证,并对购买者的姓名和身份证予以登记。


二是,单位剂量麻黄碱类药物含量大于30mg(不含30mg)的含麻黄碱类复方制剂,必须凭处方销售。


三是,除按处方剂量销售外,一次销售不得超过2个最小包装。


四是,药品零售企业不得开架销售含麻黄碱类复方制剂,应当设置专柜由专人管理、专册登记,登记内容包括药品名称、规格、销售数量、生产企业、生产批号、购买人姓名、身份证号码。


五是,药品零售企业发现超过正常医疗需求,大量、多次购买含麻黄碱类复方制剂的,应当立即向当地药品监管部门和公安机关报告。


六是,常见的含麻黄碱类的复方制剂,其通用名称中多含有“麻”或“伪麻”字样。比如: 泰诺(酚麻美敏片) 白加黑(氨酚伪麻美芬片)呋麻滴鼻液等。


(责任编辑:刘思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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