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要求直销行业经营状态、投诉举报等一季一报
中国食品药品网讯 11月9日,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对外公布了新制定的直销行业季报制度,要求经营状态、培训情况等要一季一报。
11月8日,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市场监督管理局举办的严厉打击保健食品欺诈和虚假宣传座谈会现场。(马少宾 摄)
该制度要求新疆24家直销企业一季度上报一次企业的经营情况,一年上报4次。每次上报时间为每季度完结后的5天左右,如第一季度可以在4月1日至5日上报。上报内容主要涉及企业经营状态(服务网点、经销商、从业人员状态等)、培训情况、违法违纪投诉举报、对外宣传(公益)情况、党建工作情况5个方面。
三生(中国)健康产业有限公司新疆分公司外事主任唐入征介绍,该公司自从季报制度制定后,积极核查,按期将全疆30个经销商、7个服务网点的信息上报。
11月8日,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市场监督管理局举办的严厉打击保健食品欺诈和虚假宣传座谈会现场。(马少宾 摄)
“因为需要逐一对经销商、从业人员身份信息、培训情况等进行采集核实,刚开始上报有些费事,但随着常态化,我们建立了比较完善的信息档案。这既有利于市场监管,也有利于企业自身发展。”嘉康利(中国)日用品有限公司新疆分公司外事负责人说。
“今年‘整治保健市场乱象百日行动’过程中,我们发现企业存在虚假宣传、虚假广告以及经营情况变动未按要求披露和报备问题。”新疆市场监管局反垄断和反不正当竞争处工作人员齐晓军表示,制定季报制度,是为了规范行业行为,加强监管,净化保健食品市场,给大家提供安全、可靠、真实的环境。
据了解,新疆直销企业涉及食品、药品、化妆品等。今年以来,新疆市场监管局采取多项举措,规范直销市场,在全疆范围内开展保健食品乱象专项行动,查办保健食品领域违法案件,集中治理保健食品市场乱象,多次对机构负责人进行约谈,组织签订社会承诺书、合法经营承诺书。下一步,该局将对辖区内的直销分支机构、服务网点、专卖店(直营店、工作站)、经销商开展拉网式专项检查。(马少宾)
(责任编辑:郭厚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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