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药监局进企入校宣讲用药安全"两法"

  • 2019-12-25 14:04
  • 作者:刘玉珮 彭光灿
  • 来源:重庆日报

宣讲“两法”走进学校

宣讲“两法”走进学校


重庆市药监局走进涪陵太极集团开展“两法”宣讲座谈

重庆市药监局走进涪陵太极集团开展“两法”宣讲座谈


近日,重庆市药监局《疫苗管理法》和新修订《药品管理法》(简称“两法”)宣讲组,联合涪陵区市场监管局、卫健委等部门,赴涪陵太极集团重庆桐君阁药厂有限公司、涪陵城区第七小学等地进行宣讲,就“两法”涉及的重难点问题及日常用药等注意事项,与企业负责人、学校师生进行交流。


这是重庆市开展“两法”进机关、进乡村、进社区、进学校、进企业、进单位“六进”宣传活动的一个缩影。“六进”宣传活动期间,市药监局宣讲人员深入企业、群众以及监管一线宣传“两法”。同时,向监管服务对象和广大市民宣传安全用药常识,努力提升人民群众对药品安全的获得感和满意度。


走进药企


深入宣传新法


在桐君阁药厂,市药监局宣讲人员参观了企业的生产环境,详细了解了该厂药品生产经营流程与状况,听取了企业负责人落实药品安全主体责任的情况介绍。随后,市药监局宣讲人员深入桐君阁药厂的车间、班组,向生产、管理人员宣讲新修订《药品管理法》,并介绍了药品监管部门的监管体系与监管能力。


桐君阁建于1908年,是一家拥有“中华老字号”、“丸剂制作技艺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等殊荣的中成药生产企业,产品享誉海内外。


据桐君阁药厂总经理胡彬介绍,作为药品生产质量安全的第一责任人,桐君阁药厂一直恪守新修订《药品管理法》等相关法律法规,严格执行《药品生产质量管理规范》和生产标准,依法规范、诚信生产。


胡彬认为,新法的落地,对桐君阁的生产经营提出了更加严格的要求,同时也带来了更大的发展机遇。


“新法实施的诸多制度提升了制药行业门槛,那些仅靠低价恶性竞争占有市场份额的药品生产企业将难以为继。我们将结合此次宣传,在全厂职工中深入推进对新法的学习贯彻。切实学好、用好新法,为企业发展护航!”他说。


宣讲组成员、市药监局直属检查四局副局长韦红建表示,药监部门将依照新修订《药品管理法》等有关规定,进一步推进日常监督检查的业务精细化、工作规范化、队伍职业化、机制科学化、宣教常态化,确保药品管理法律法规不断入脑入心,切实保障群众用药安全,助推医药产业发展。


深入课堂


普及用药常识


在对企业的宣讲结束后,宣讲组一行来到涪陵城区第七小学,引述“两法”相关规定,重点向师生宣讲儿童合理用药及疫苗接种等知识。


活动中,药品监管执法人员、药学工作者和涪陵区疾控中心(区健康教育所)工作人员,为参与活动的100多名师生,讲述了儿童合理用药科普知识,介绍了儿童用药中存在的过度输液、过度退热、过度使用抗感冒和中成药等误区和科学治疗方法;阐明了儿童用药应遵循的“诊断明确性、药物有效性、药物安全性、用药依从性、药量和疗程的科学性、用药简便性、不影响生长发育、个体用药”等基本原则;普及了疫苗预防接种、营养补充等知识。


“接种疫苗一定要看医疗机构的资质!”“患有皮炎、皮肤病的时候;体温超过37.5度淋巴肿大的时候;患有严重心肝肾疾病和活动性结核病的时候……不宜立即接种疫苗”面对仍处于疫苗接种期的学生,宣讲人员结合《疫苗管理法》进行了重点宣传。


为加深孩子们的掌握,工作人员现场就新宣讲的内容,与学生们进行了互动问答。“合理用药指的是什么?”“处方药必须凭什么才能购买、调配和使用?”“疫苗分为几类?”……台上发问频频,台下作答踊跃,现场气氛热烈。


课后,宣讲人员还向师生赠送了《你“药”知道》科普读本,进一步普及安全用药、合理用药常识。


据了解,市药监局还将联合有关方面进机关、进乡村、进社区、进学校、进企业、进单位,在全市持续深入开展“两法”宣讲。


上下联动


力求宣传实效


今年10月以来,重庆市药监局着力开展“两法”的“六进”宣传活动。编印“两法”小册子、药品安全科普等资料,向机关、企事业单位和群众赠阅。开发设计以“安全用药,良法善治”为主题的宣传海报,利用商圈LED以及小区电梯电视、车库灯箱、道闸等并指导有关基层单位、药品生产经营企业利用科普宣传站(专栏)开展宣传。组织直属检查局、区县市场监管局、有关单位、有关专家和科普志愿者,到街头、企业、医院等开展宣传,并联合媒体对宣传情况进行报道、对“两法”有关规定进行解读。


各区县市场监管局因地制宜,面向群众开展集中宣传咨询,广为发放宣传资料、宣传品悬挂标语横幅等,有效推动了药品科普知识走进群众生产生活。


市药监局相关负责人表示,将进一步统筹宣传资源、落实宣传责任、创新宣传方式、健全宣传机制,持续深入开展“两法”宣传,营造起良好的学法、知法、守法、用法环境。


“药品上市许可持有人制度”成药品管理核心制度


新修订《药品管理法》规定了药品上市许可持有人制度、药品追溯制度、药物警戒制度等多项新制度,与医药企业紧密相关。其中,药品上市许可持有人制度,可谓贯穿该法的一条主线。


据市药监局相关负责人介绍,药品上市许可持有人制度,是指拥有药品技术的研发机构、生产企业等主体,通过提出药品上市许可申请并获得药品注册证书,以自己的名义将产品投放市场,对药品全生命周期承担相应责任的一种现代药品管理制度,是当今国际通行的一种制度。


2015年11月,国务院在10个省市开展了药品上市许可持有人制度试点。


市药监局相关负责人认为,该制度将成为药品管理的基本制度与核心制度。其有效实施,将在鼓励药物创新,提升竞争能力;优化资源配置,促进产业集中;落实主体责任,强化全程管理;推动管理创新,实现管理升级等方面,产生诸多积极效应。(记者刘玉珮 彭光灿)


(责任编辑:刘思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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