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十部门联合发文纠正医药购销领域不正之风

  • 2020-01-06 13:55
  • 作者:落楠
  • 来源:中国食品药品网

  中国食品药品网讯(记者落楠) 1月2日,上海市卫健委、公安局、医保局、药监局等十部门联合印发《上海市2019年纠正医药购销领域和医疗服务中不正之风工作的实施方案》(以下简称《方案》),明确要各部门协同加强医药购销用全程监管、开展严惩供销链条违法犯罪等重点领域专项治理等。


  同日,上海市十部门联合下发通知,建立上海市纠正医药购销领域和医疗服务中不正之风联席会议机制,其职能包括“共享全市纠正医药购销领域和医疗服务中不正之风工作信息资源,协调相关案件的联合查处及惩戒,组织推进专项治理工作”。


  《方案》布置了完善行风建设组织领导机制促纠风工作、各部门协同加强医药购销用全程监管、整顿规范医疗服务秩序、开展重点领域专项治理、完善制度确保工作落实等工作任务。


  在各部门协同加强医药购销用全程监管方面,《方案》提出,要进一步规范医药与耗材产供销用行为,如加强高值医用耗材规范化管理、将单价和资源耗占比相对较高的高值医用耗材作为重点治理对象;要推进医药购销改革,包括落实“4+7”带量采购中选药品年度采购量、抓好医保准入专项谈判药品落地工作、打击医药行业虚开发票等涉税违法行为等;要规范药品临床使用,严格落实按药品通用名开具处方的要求、加强合理用药和规范使用医用耗材的监测管理、实行医药代表院内登记备案管理等。


  在开展重点领域专项治理方面,《方案》内容包括规范医学学术合作、持续打击骗保行为、严惩供销链条违法犯罪等。《方案》提到,要加大对药品、耗材生产经营单位、医疗机构发票开具、使用等情况的检查处理,严查虚开发票、偷逃税等违法行为,严厉打击商业贿赂、洗钱等违法犯罪。


  值得注意的是,在完善行风建设组织领导机制促纠风工作方面,《方案》明确要建立健全行风建设组织架构,各级卫生健康行政部门和二级以上医疗机构要成立行风建设领导小组,设立行风建设办公室,配置专职人员。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站)、村卫生室(所、站)、门诊部、诊所、医务室等其他医疗机构要配置专职人员,各单位要明确工作职责,完善工作机制,将行风建设纳入本单位的年度绩效考核体系。


  此外,《方案》提出严格监督问责的工作要求。对违纪违法的医疗机构,卫生健康行政部门要依法给予通报批评、限期整改、降低级别等次等处理,以及警告、责令停业甚至吊销执业许可证等处罚。对违纪违法的医疗卫生人员,给予批评教育、取消当年评优评职资格或缓聘、低聘、解职待聘、解聘等处理;情节严重的,给予责令暂停执业活动或吊销执业证书等处罚。对因纠风工作主体责任落实不力发生严重问题的部门、机构,要追究相关领导的责任。给予党纪政务(政纪)处分的,由相关机构按干部管理权限处理。涉嫌犯罪的,移送有关机关依法处理。


(责任编辑:张可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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