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海规范药品上市许可

  • 2020-01-19 15:05
  • 作者:丁怡媛
  • 来源:中国食品药品网

  中国食品药品网讯(记者丁怡媛) 近日,青海省药品监督管理局下发通知,要求辖区内药品上市许可持有人切实做到“四个严格”落实,强化药品全过程监管。


  通知要求,要严格落实年度报告制度,各药品上市许可持有人应当及时建立年度报告制度,并认真撰写《2019年度报告》和《药品质量回顾分析报告》;要严格落实药品上市放行规程,各药品上市许可持有人应当及时修订和完善相关文件和规程,健全药品上市放行制度;要严格落实药品上市后风险管理规程,各药品上市许可持有人应当及时制定药品上市后风险管理计划并认真组织实施,加强对已上市药品的持续管理;要严格落实药物警戒制度,各药品上市许可持有人应当及时成立专门机构,配备专职人员,建立健全相关管理制度,全面负责药物警戒工作。


  青海省药品监督管理局强调,各药品上市许可持有人要认真研学新修订的《药品管理法》,遵法依法,及时建立健全相关机构和制度,修订完善相关文件和规程,主动适应新要求,全面履行企业主体责任,保证药品安全,防范化解药品安全风险,牢牢守住药品安全底线,切实把“四个严格”落实到药品生产经营各环节中。


(责任编辑:张可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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