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州实施驻厂监督制度

  • 2020-02-14 11:09
  • 作者:钱同林
  • 来源:中国医药报

  近日,贵州省药品监督管理局印发《省药品监管局关于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用医疗器械生产企业实施驻厂监督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进一步加强疫情防控所需医疗器械质量监管。


  《通知》指出,驻厂监督范围是辖区内疫情防控用医用防护口罩、医用外科口罩、一次性使用医用口罩、医用防护服、隔离衣、医用帽、一次性使用手术衣、无菌橡胶手套等医疗器械生产企业。


  《通知》明确,向每家生产企业派驻1名驻厂监督员。检查内容主要包括质量管理体系、企业生产规模、采购情况、生产区或洁净室(区)控制情况、生产工艺规程、灭菌过程控制、产品可追溯性、生产数量及库存数量、应急疫情防护用医疗器械标识情况等九方面。


  《通知》还规定,驻厂监督员要严格履行驻厂监督工作职责,严格执行驻厂监督情况报送制度,驻厂期间严格执行廉洁自律有关规定。(钱同林)


(责任编辑:张可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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