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景德镇市民购买退热类等药品 零售药店需登记

  • 2020-02-15 21:10
  • 作者:谭彩丹 陈鸿海 邵世民
  • 来源:中国食品药品网

  中国食品药品网讯(记者 谭彩丹 通讯员 陈鸿海 邵世民) 近日,江西省景德镇市市场监管局与市医保局联合发文,要求全市零售药店开展购买发热咳嗽类等药品人员信息登记报告工作,通过发挥全市零售药店网络覆盖优势和早期监测作用,有效控制感染源,切实保障人民群众健康安全。


  “部署+检查”,确保登记制度落地。将《关于建立疫情防控期间零售药店购买发热、咳嗽类药品人员信息登记报告制度的通知》下发至全市所有药店,做到不漏一家。全市各级市场监管部门通过明查暗访、联合执法等方式,对全市范围内零售药店加强巡查,做到对不按照规定实行登记的药店按规定进行处理,确保信息登记完整准确。


  “登记+报告”,做到早发现早防控。要求药店信息登记报告详细化,登记信息包括购买人身份信息、住址、体温、有无去过疫区、联系电话等。实行每日定期汇总上报,发现有发烧人员购买退烧药即时上报,做到早发现、早防控,将重点可疑案例信息上报属地辖区防疫指挥部进一步摸排。


  “宣传+承诺”,落实药店主体责任。要求药店在联防联控工作中主动作为,诚信经营,做到“五个一律”,倡导“一测温、二询问、三判断、四处置、五登记、六销售”六步工作法做好购药登记。同时发挥协会行业自治自律作用,要求企业积极向购药群众做好疫情防控宣传,引导顾客配合疫情防控措施,不哄抢药械等防护物资,劝导患者及时就诊,做到不延误、不耽搁。


  “反馈+约谈”,总结检查督查情况。2月14日,该局召集南华种德堂店、天天好药品超市、健民连锁、祥和连锁、昌盛连锁企业负责人召开购买发热、咳嗽药品人员信息登记报告执行情况反馈部署会,就前期检查存在问题进行反馈,就严格执行购药的发热、咳嗽人员登记信息完备工作进行再部署,细落实。


  截至2月14日,景德镇市市场监管部门督促药店实名登记上报购药2660人次,责令24家相关登记信息不全、上报不及时的药店进行改正。


(责任编辑:李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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