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长春发布27条措施支持企业复工复产

  • 2020-02-20 15:06
  • 作者:刘鹏璐
  • 来源:中国食品药品网

  中国食品药品网讯 2月20日,吉林省长春市市场监管局发布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期间支持长春市企业复工复产的27条政策措施,包括行政许可网上办理、延长行政许可期限、减免技术服务收费等七个方面,解决企业复工复产中面临的实际问题。


  在行政许可网上办理方面,办理第一类医疗器械产品备案凭证、第一类医疗器械生产备案凭证、第二类医疗器械经营备案凭证、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办理食品经营许可证(新办)、检验机构资质认定、特种设备生产许可,可登录“长春市政务服务系统”预约办理,申请材料可邮寄。


  在开辟行政审批绿色通道方面,对生产销售防疫用品的企业登记注册实行特事特办。为办理第一类医疗器械产品备案、生产备案等医用隔离产品,第二类医疗器械经营备案等医疗防护等用品的企业开辟绿色通道。在向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提交申请后可直接到窗口办理,材料符合要求即可发证。办理食品生产许可需现场核查事项,中低风险的委托具备条件的县(市、区)局进行现场核查。


  在延长行政许可期限方面,对因疫情影响不能按时完成换证的特种设备生产单位及检验机构,可办理许可证延期。对食品生产许可、经营许可证、特殊食品生产、经营许可证到期的,有效期可顺延至疫情解除。


  在实施审慎科学监管方面,加强复工复产企业食堂疫情防控和指导,帮助复工复产企业食堂复餐;加强对为复工复产企业配餐的集体用餐配送单位的监管和指导,保障复工复产企业员工用餐安全;加强疫情期间食品生产经营单位从业人员健康管理,如因从业人员健康证过期无法体检复工的,健康证可延至疫情结束后办理;加强防控物资生产所需机器设备、原辅材料市场价格监测,打击口罩等防护物资生产领域哄抬物价等违法行为。(刘鹏璐)


(责任编辑:李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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