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德州:加强零售药店监管 落实落细防控措施

  • 2020-02-23 12:02
  • 作者:孙青松
  • 来源:中国食品药品网

  中国食品药品网讯(通讯员孙青松) “我们保证按监管要求做好疫情防控,这也是我们药店自身的责任。”2月22日,山东省德州市经济技术开发区综合执法部药械科监管人员在对新华鲁抗大药房136店检查时该店负责人解金玲这样说。新冠肺炎疫情发生以来,针对药店人员复杂流动性大的特点,为把好药店疫情防控防线,区综合执法部制定方案、落实责任、细化措施、强化监管,现场督导全区各药店做好疫情防控工作,切实保障居民的生命健康安全。

  

  加强业务指导,细化防控措施。指导加强药店自身管理,营业人员体温正常且佩戴口罩穿工装方可上岗,坚持每天对店内进行经常性消毒并做好消毒记录。加强门禁管理,登记购药顾客信息,各药店在店门口设立测温台,配备额温计对购药顾客进行体温检测并认真登记顾客姓名、住址、联系电话、购买药品名称、体温等信息。

  

  提高工作效率,优化服务水平。通过电话、微信群等方式,及时将通知、要求传达到辖区内所有零售药店。开展线上业务指导,及时回复药店疑问,快速解决问题。对春节后开门营业的药店营业当天就安排专人到药店张贴药械经营单位告知书、药店承诺书及投诉举报电话,现场指导药店经营人员做好药械经营质量管理和疫情防控措施落实,迅速、全面地把各级疫情防控要求原原本本传达到每个药店。

  

  加强督导检查,确保措施落实。药械科对区内药店疫情防控工作落实情况开展拉网式检查,确保检查全覆盖、无死角。加大处罚力度,对监督检查中发现防控措施落实不到位、流于形式的四家零售药店,责令暂停营业,立即整改,对发现的违法、违规行为从严查处。


(责任编辑:郭厚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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