博鳌乐城患者实现将进口药品带离园区使用

  • 2020-03-30 12:35
  • 作者:周忆珈
  • 来源:新华网

3月28日,海南省政府新闻办在博鳌乐城国际旅游先行区召开新闻发布会,宣布《海南博鳌乐城国际医疗旅游先行区临床急需进口药品带离先行区使用管理暂行办法》审议通过,允许患者将仅供自用、少量的口服临床急需进口药品带离乐城先行区使用。此举将为慢性病、肿瘤病患者带来便利。

    

2018年12月,国务院赋予了海南省政府对乐城先行区临床急需进口药品的审批权,这一优惠政策,使患者可以在乐城先行区使用到发达国家已经上市、国内尚未批准注册进口的最新药品。但是根据相关法律法规,患者使用临床急需进口药品必须在乐城先行区内指定的医疗机构使用。“2019年共批准临床急需进口药品20批,受益患者仅20余名。”海南省卫健委健康产业与对外合作局局长吕小蕾表示,不能将药品带离先行区,会给患有慢性疾病等一些需要长期用药的患者带来不便。

    

“临床急需进口药品不能带离乐城先行区,一度是制约我们发展最大的短板之一。”乐城先行区管理局局长顾刚说。为了进一步支持乐城先行区发展,给患者带来更大便利,2019年9月16日,国家发改委联合国家卫健委、国家中医药局、国家药监局联合印发《关于支持建设博鳌乐城国际医疗旅游先行区的实施方案》。首次提出在患者备案承诺基础上,有条件允许先行区医疗机构患者带合理自用量的进口药品离开先行区使用。

    

2020年3月24日,乐城先行区领导小组会议审议通过了该办法。根据办法,乐城先行区医疗机构患者出院时,由医疗机构根据患者需继续使用临床急需进口药品的实际情况,制定患者出院带药方案及应急预案,经海南省卫生健康主管部门审批,海南省药品监管部门批准后,患者可将仅供自用、少量的口服临床急需进口药品带离乐城先行区,带离先行区的药品为患者已在乐城先行区获批的临床急需进口药品。

    

海南省药监局局长贾宁表示,为了保障用药安全、可控,在研究制定办法时规定,首次使用临床急需进口药品须住院使用,患者必须签署承诺书,承诺临床急需进口药品仅供自用,签署出院带药知情同意书及承诺书,并应当配合监管和监测工作;医疗机构须制定上报出院带药方案及应急预案,根据不同的药品、不同的临床需要,采取不同的带药方案,层层压紧压实责任,构建用药安全长效机制。(周忆珈)


(责任编辑:刘思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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