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襄阳:审批事项“五张清单”为企业减负加油

  • 2020-04-04 14:04
  • 作者:
  • 来源:湖北省襄阳市市场监管局

“五项清单”助力企业复工复产在全民抗疫特殊时期,湖北襄阳市市场监管局通过容缺受理、分时预约、全程网办压缩办理时限,减少人员聚集,在保障食品药品卫生安全前提下,全力保障企业复工复产。


01、推行“全程网办”线上服务


申请人通过“湖北省政务服务网”在线申请,审批人员在线进行相关审批事项的审核,审批通过后生成电子证书,许可信息直接上传“湖北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外网”进行公示。申请人直接从网上下载电子证书后即可开展经营,实现“无接触”服务。


02、开展“分时预约”线下服务


疫情期间,对高风险食品以及现场卫生、安全条件无法确定及其他必须要现场核查的重要事项,现场核查时保持1米安全距离,分环节通知人员到场;对有需要纸质许可证书的企业采取快递方式送达;对其他确需现场办理的审批事项,合理统筹预约人数,尽量提供分时段预约,做好人员分流,做到速来速办,避免群众长时间聚集逗留。


03、建立防疫物资“应急绿色通道”


疫情期间,对疫情防控急需的防护服、医用护目镜,配餐盒(包装盒)、相关药品、医疗器械等医疗防护物资、餐饮配送等相关市场主体许可审批进行急事急办、特事特办、应办尽办。申请生产次氯酸钠、过氧化氢产品生产许可的企业,经申报企业对照相关产品生产许可证实施细则自查符合要求的,可采用申报企业提交产品质量检验报告、保证质量安全承诺书、先行发放“临时生产许可证”方式,其证书效力至疫情结束后一个月内终止。


04、扩大“告知承诺”许可范围


疫情期间,对食品加工品、豆制品、肉制品等生活必需品的食品生产许可延续实行告知承诺制。企业食品生产许可证到期申请延续且生产条件未发生变化的,经企业书面承诺后,免于现场核查。企业食品生产许证到期延续且生产条件发生变化的,或企业申请其他变更的,经企业说明情况,书面承诺符合条件后,可先行审批,对需要现场核查的,在疫情解除后60日内完成。


对仅从事预包装食品销售的新申请食品经营许可、在省内已开办10家以上直营店(不含单位食堂、集体用餐配送单位、中央厨房)的餐饮连锁企业新申请食品经营许可、经营条件和经营项目未发生变化的申请变更、延续食品经营许可,实行“告知承诺制”办理。对列入复工复产范围的企业,可实行“告知承诺制”办理行政许可,将现场核查与复工复产一并开展。


05、延长行政许可办理期限


食品生产经营许可证、从业人员健康证明因疫情未能及时延续或新办的,至疫情结束之日起90日内有效;疫情解除前,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到期换证或办理变更事项的,可先网上申报,分类实行告知承诺、后置审核、一般程序方式网上办理、延期办理等。对因疫情影响未能按时更换特种设备生产单位许可证及特种设备作业人员证书未能按时办理复审的,可在疫情解除后3个月内提交换证申请和证书复审申请;因疫情影响办理计量授权和计量标准核准复查换证的,证书有效期延长至疫情结束后3个月。


复工复产以来,全市累计已办理疫情防控必需、重要生活用品必需、保障城乡运转必需涉及的食品、药品、医疗器械、计量标准核准、特种设备许可共计395件。其中药品、医疗器械生产经营企业各类审批共计47件,计量标准核准5件,特种设备许可61件,各类食品经营许可272件。

(责任编辑:李易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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