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状腺毒症”究竟是个什么“毒”?

  • 2020-05-21 11:18
  • 作者:王建华
  • 来源:中国食品药品网

门诊上,经常有患者拿着化验单忧心忡忡地向我咨询:“主任:我的了甲状腺毒症,到底是中了什么毒?严重不严重?”显然,这些患者是犯了“望文生义”的错误。其实,不光是患者,就连许多基层医生对“甲状腺毒症”的认识也比较模糊,临床上,将“甲状腺毒症”与“甲亢”混为一谈,进而造成处置错误的情况并不少见。


一、“甲状腺毒症”是怎么回事?


我们先来了解一下“甲状腺毒症”的概念。所谓“甲状腺毒症”:是指各种原因引起血中甲状腺激素过多,使组织暴露于过量甲状腺激素条件下所发生的一组临床综合征。由此可知,“甲状腺毒症”的“毒”指的是超出生理水平的高甲状腺激素血症,并非是甲状腺中了什么毒,这与人们平常印象中的中毒(食物中毒、药物中毒、煤气中毒等等)完全不是一个概念,此毒非彼毒矣。


二、“甲亢”与“甲状腺毒症”是一回事吗?


甲状腺功能亢进症,简称“甲亢”,是指甲状腺自身合成及分泌功能亢进,导致血中甲状腺激素过多,其中,最常见的就是“Graves病”,另外还有毒性结节性甲状腺肿、高功能性甲状腺腺瘤等等。


“甲状腺毒症”是指各种原因导致血循环中甲状腺激素过多,究其原因,既可以是因为甲状腺自身合成及分泌甲状腺激素过多(“真甲亢”);也可能是由于甲状腺组织遭到破坏后,储存在甲状腺滤泡细胞内的甲状腺激素释放增加(即“破坏性甲状腺毒症”,权且称之为“假甲亢”)所致,常见于各种甲状腺炎,如亚急性甲状腺炎、桥本氏甲状腺炎、产后甲状腺炎等等。另外,也可能是因为替代治疗过程中,患者服用了过量的外源性甲状腺激素。其他比较少见的情况还有“甲状腺激素抵抗综合征”,也可表现为血中甲状腺激素水平异常升高。


由此可知,“甲亢”与“甲状腺毒症”不能完全划等号。“甲状腺毒症”的外延更大,“甲亢”包含于“甲状腺毒症”当中,是甲状腺毒症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


三、如何鉴别“真甲亢”与“假甲亢”?


无论是“真甲亢”,还是“假甲亢”,其血中的甲状腺激素水平都是高的,并且患者都可有甲亢样的高代谢症状和交感神经兴奋表现,如心慌、出汗、多食、乏力、烦躁、失眠等等。正因如此,两者在临床上比较容易混淆。


不同之处在于:“真甲亢”患者,其甲状腺激素往往是持续性显著升高,病情相对较重,如果做甲状腺吸碘率检查,往往是升高的,甲状腺核素扫描课间放射性浓集或热结节。而“假甲亢”患者甲状腺激素水平往往一过性轻度升高,患者症状比较轻,甲状腺吸碘率检查往往是下降的。


另外,两者的处理也有所不同,前者需要较长时间(平均一年半到两年)的规范的抗甲状腺药物治疗,也可采取放射性碘131或手术治疗;后者由于甲状腺激素升高为一过性而且病情较轻,一般不需要抗甲状腺药物治疗,更不需要手术及放射性碘131治疗,只需要对症处理即可,例如,患者感觉心慌、心跳快,可以口服心得安。


如果把“假甲亢”当成“真甲亢”来治,不仅会给病人增加不必要的医疗负担和药物副作用,还可能矫枉过正,导致“医源性甲减”。


四、小结


临床上,面对一个病人化验单的T3、T4水平增加,TSH水平降低,除了要考虑到甲亢(如Graves病)以外,还要想到其他多种可能,要注意排除各种甲状腺炎,如亚急性甲状腺炎、桥本氏甲状腺炎、产后甲状腺炎等等。千万不能单纯根据甲功就轻率地做出诊断。一定要注意病史采集(如否有发热?有无颈前疼痛?有无前期分娩史?是否自行调整甲状腺激素用量?)、体格检查(甲状腺肿大的程度、质地?有无触痛?有无突眼及胫前粘液水肿?)、完善相关检查(如甲状腺自身抗体检查、甲状腺B超、吸碘率测定、甲状腺核素扫描等等)。只有这样,才能确保诊断正确,从而为病人制定合理的治疗方案。(山东省济南医院糖尿病诊疗中心主任医师王建华)


(责任编辑:刘思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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