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省药监局副局长姚强:迅速部署落实 开展应急审批医疗器械专项抽检

  • 2020-06-06 10:54
  • 作者:郭婷
  • 来源:中国食品药品网

  6月3日,国家药监局召开疫情防控医疗器械监督抽检视频调度会议,进一步贯彻落实市场监管总局等七部委《全国防疫物资产品质量和市场秩序专项整治行动方案》,对疫情防控医疗器械监督抽检工作进行调度和督导。会上,安徽省药监局副局长姚强就该省疫情防控医疗器械监督抽检工作开展情况进行发言。文字整理如下。


  安徽省注册的疫情防控医疗器械涉及医用口罩、医用一次性防护服及红外线体温计三类。新冠肺炎疫情发生前,安徽省有12个疫情防控医疗器械批准文号。2月初安徽省药监局对原有的12个疫情防控医疗器械产品开展抽检。


  1月27日至3月20日安徽省药监局启动疫情防控医疗器械应急审批程序,共受理311个应急注册申请,已批准221个。3月份,安徽省药监局根据本省疫情防控响应等级降低,及时调整受理程序,3月20日后不再容缺受理。


  针对通过疫情防控医疗器械应急审批程序审批的企业,安徽省药监局成立专项检查和抽检工作组,省药监局领导按地区对全省16个地市进行质量包保督查,监管部门实施驻厂监督,持续开展监督检查和抽检行动。针对检查和抽样发现的问题,开展医疗器械风险分析研判,列出18项质量风险清单并要求逐一挂账销号,让监管工作确保取得成效。针对不合格产品,安徽省药监局采取责令企业召回产品、暂停生产、发出告诫信、现场督查整改、加强培训等措施控制产品风险。


  根据国家药监局4月3日电视电话会议精神和有关通知要求,安徽省药监局于4月8日启动应急审批疫情防控医疗器械的专项抽检。应急专项抽检任务全部由省本级承担,严格按照《医疗器械质量抽查检验管理办法》要求,同步进行现场检查和样品抽取工作。省局领导亲自指挥调度,于5月13日提前完成第一阶段抽样任务。承检单位安徽省食品药品检验研究院三班倒尽全力缩短检验周期。安徽省药监局明确生产企业、产品全覆盖,以应急审批文号为主,对用于出口的疫情防控医疗器械加大抽检批次。对因为库存或留样不足等原因未能抽取到样品的情况,告知企业复产后通知省药监局进行跟踪抽检,确保将“全覆盖”落到实处。(郭婷整理)


(责任编辑:张可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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