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公示1~4月通过一致性评价医保药品申报医保流水号
6月8日,重庆市医保局发布《关于2020年01月-04月通过一致性评价医保药品申报医保流水号的公示》,根据重庆市医保药品支付限额相关规定,将2020年1~4月企业申报的通过一致性评价医保药品11个医保支付限额进行公示。全文如下。
关于2020年01月-04月通过一致性评价医保药品申报医保流水号的公示
根据我市医保药品支付限额相关规定,现将2020年01月-04月企业申报的通过一致性评价医保药品11个医保支付限额公示如下:
一、公示期
2020年06月08日——06月11日
二、受理机构及电话
受理部门:重庆市医疗保障局医疗保障事务管理组
电话:88975337,传真:88975337
地址:重庆市渝北区青松路31号
三、公示要求
1.如对公示内容有异议,请以书面、署名形式反映。
2.反映人必须用真实姓名,反映情况要真实、具体、敢于负责。
3.受理机构对反映人员和反映的情况严格保密。
附件:拟纳入重庆市基本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医保报销范围通过一致性评价医保药品(2020年01月-04月)申报医保流水号的公示表
(责任编辑:李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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