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非法渠道购进中药饮片,海南源安隆药品超市某分店被罚10万元

  • 2020-06-16 11:26
  • 作者:落楠
  • 来源:中国食品药品网

  中国食品药品网讯(记者落楠)日前,海南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公开的行政处罚案件信息显示,海南源安隆药品超市连锁有限公司乐东黄流金叶路分店从非法渠道购进无任何标示的13种中药饮片货值金额共计157元,6月3日被乐东黎族自治县市场监督管理局依法处罚10万元。


  据悉,4月29日下午,乐东黎族自治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四名执法人员到该药店进行现场检查,发现该药店中药饮片专区柜台内有13种无任何标示的中药饮片,其外包装无生产厂家、无品名、无等级、无规格、无产品批号、无产地、无生产日期、无执行标准、无贮藏条件等标示内容。涉案的13种中药饮片全部用透明的封口塑料袋包装,外观可见内包装的中药饮片或为块状或为切片状,部分塑料袋包装上手工书写药品名称。


  执法人员现场检查该药店时,药店经营者未提供购进上述无外包装标示中药饮片的厂家或供货商的资质材料,无外包装标示中药饮片的购进票据及随货通行单以及出厂检验报告书等正规渠道进货的资质材料。该药店未提供中药饮片购进验收记录。


  经查证,丹参、白芷、山银花、茯苓等4种中药饮片尚未销售;其余黄柏、双枝等9种中药饮片已有少部分销售。涉案未从具有生产或经营资格企业购进无任何标示的13种中药饮片货值金额共计157元,违法所得75.42元。


  6月3日,乐东黎族自治县市场监督管理局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海南省药品监督管理局行使行政处罚裁量权适用规则(试行)》等相关规定,对该药店处按货值金额二倍罚款10万元(涉案中药饮片货值金额157元,货值金额不足5万元的,按5万元计算);没收其从非法渠道购进的中药饮片;没收违法所得75.42元。罚没款共计100075.42元。


(责任编辑:庞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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