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加强药品违法案件查处工作

  • 2020-07-09 09:32
  • 作者:何璇 黄义
  • 来源:中国食品药品网

  中国食品药品网讯(记者何璇 通讯员黄义) 近日,《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全区药品违法案件查处工作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印发,要求进一步加大药品、医疗器械、化妆品(以下简称药品)监督检查和案件查办工作力度,严厉打击各类药品违法犯罪行为,切实将“四个最严”要求落到实处,坚决维护人民群众用药安全。


  《通知》强调,各地要坚决扛起药品安全的政治责任,对辖区内的药品安全工作负总责,切实加强药品安全监管,强化药品生产流通使用安全属地管理责任。要健全药品安全责任体系和疫苗监管的长效机制,完善药品安全突发事件应急处置机制。要建立药品安全监管联席会议制度,加强沟通联系和协调配合,定期组织开展药品风险状况分析,通报药品安全形势,研究解决存在的重点难点问题。要积极构建药品安全社会共治格局,在源头治理、风险防控、日常监管、行刑衔接、舆论监督、信用建设、联合惩戒等方面,做到资源共享、信息互通、协调联动、凝聚合力,形成药品安全“实验室到医院”全程监管的责任链条。


  《通知》要求,各级各有关部门要牢固树立安全发展理念,认真履职,密切配合,加强协作,建立任务明确、责任明晰的监管部门责任体系,有效凝聚监管合力,全面落实监管部门责任。要进一步完善药品违法案件查办制度,强化案件后续处理和督办考核,切实做到以案件领衔、靠案件支撑、用案件说话。要发挥好投诉举报、监督检查、抽检监测、部门通报等案源渠道作用,广泛收集案源线索,为加强案件查处提供基础支撑。要不断强化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的有效衔接,强化执法协作,凝聚查办合力,坚决捣毁非法生产窝点,摧毁非法销售链条,依法严惩犯罪分子。对查处的各类违法案件,要依法及时向社会公布。自治区药监局要加强对药品案件查办工作的组织、协调、指导和督办,定期通报各地药品案件查处情况,提高案件查处效率。


  《通知》强调,目前正值复工复产和常态化疫情防控期,各地各有关部门要统筹推进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推动药品安全工作与疫情防控相结合,与落实“六稳”“六保”任务相结合,加快补齐药品安全监管领域短板,严厉打击药品安全违法违规行为,切实保障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


(责任编辑:张可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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