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藏自治区食品销售风险分级管理(暂行)办法》公开征求意见

  • 2020-08-17 13:56
  • 作者:
  • 来源:西藏自治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为加强食品(含食用农产品)销售风险管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食品生产经营日常监督检查管理办法》《食品生产经营风险分级管理办法(试行)》等法律法规之要求,西藏自治区市场监督管理局草拟了《西藏自治区食品销售风险分级管理(暂行)办法》,现面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请各有关部门或个人通过以下途径提出修改意见:


    一、电子邮件发送至:xzshipinliutongchu@163.com。邮件主题请注明“《西藏自治区食品销售风险分级管理(暂行)办法》修改意见”字样。


二、信件邮寄地址:拉萨市宇拓路28号西藏自治区市场监管局食品经营处(邮编850000)。在信封上注明“《西藏自治区食品销售风险分级管理(暂行)办法》修改意见”字样。


     提出修改意见截止日期:2020年8月29日。


  西藏自治区食品销售风险分级管理(暂行)办法.doc

  食品销售主体静态风险因素量化分值表.docx

  网络食品交易第三方平台提供者静态风险因素量化分值表.docx

  食品销售主体动态风险因素量化分值表.docx

  网络食品交易第三方平台提供者动态风险因素量化分值表.docx

  食品销售主体风险等级确定表.docx


西藏自治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0年8月14日


(责任编辑:齐桂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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