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国省级药监微信榜单|8月31日~9月6日周榜揭晓

  • 2020-09-08 09:03
  • 作者:齐桂榕
  • 来源:中国食品药品网

  中国食品药品网讯(记者齐桂榕) 9月7日,中国医药报社发布全国省级药监微信公众号周榜,该榜单由中国健康传媒集团中国食品药品舆情监测分析系统提供数据支持。


  全国省级药监微信公众号排行2020年8月31日~9月6日周榜如下:


  “广东药监”排名第一,“吉林药监”排名第二,“浙江药闻”排名第三。


  第四名到第十名的公众号分别是:“药安食美诚信河北”“江苏药品监管”“河南药品监管”“四川药品监管”“广西药品监管”“上海药监”“安徽药品监管”。


8月31日~9月6日周榜


  中国健康传媒集团中国食品药品舆情监测分析系统数据显示,9月4日,“广东药监”发布的《最新,广东省再次曝光9名“挂证”执业药师!》获得较高关注。该文曝光了9名“挂证”药师的姓名、资格证号、注册证号及挂证单位。广东省药监局要求各市药品监管部门继续加大对药品经营企业执业药师配备使用情况的监督检查。各地对于查实的“挂证”执业药师,要及时报告省局,由省局向社会公开,并注销其执业药师注册证。对出现“挂证”行为的药品经营企业,凡存在多人或多次被查实执业药师“挂证”、提供虚假资料或以欺骗方式获取药品经营许可证资质等情形的,各地应按《药品管理法》规定及时采取风险控制措施,直到吊销药品经营许可证。


  “浙江药闻”于9月3日推送的《因为没有办理这个证,药店被罚二十多万!》取得良好传播效果。文章介绍,胡某经营的药店办理过第二类医疗器械经营备案凭证,因为听说某品牌的医用粘合剂的疗效好便试着采购并销售。该医用粘合剂属于第三类医疗器械,而药店又恰恰没有办理相关的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最终,胡某收到当地市场监管局的行政处罚决定书。该文通过具体案例对《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相关法规进行解读,并介绍了医疗器械的分类。


  在“药安食美诚信河北”发布的文章中,9月4日发布的《重磅!利好来了!河北出台16条措施支持医疗器械经营环节创新发展!》较受关注。河北省药监局印发《关于支持医疗器械经营环节创新发展的有关政策措施》,提出营造宽松开放的准入环境、简化异地设库流程、支持协同仓储、支持发展新型经营模式、加大技术扶持力度、规范医疗器械市场秩序等6方面16条措施,以进一步激发企业经营活力,促进河北省医疗器械经营环节创新发展。


  综合各公众号推送内容来看,“两法”知识竞赛仍是该周宣传重点。“江苏药品监管”“吉林药监”“山西药品监管”等公众号纷纷发布本省赛况及相关问题解答。此外,以案析法类稿件《药店销售2盒过期药,被罚10万元》备受关注,此案充分体现了新修订《药品管理法》最严厉的处罚精神,并对新修订《药品管理法》中“假药”“劣药”的定义进行了介绍。该文被“广西药品监管”“四川药品监管”“海南药闻”“浙江药闻”等微信公众号转发。


  此榜单的监测时段为8月31日~9月6日,相关数据截止至当周周日晚12点。公众号排名根据总阅读数、最大阅读数、文章数、原创文章数等多维度综合得出。由于省级药监微信公众号的相关数据滚动更新,所以相关排名会根据时间产生变化。


(责任编辑:张可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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