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DE发布药物临床试验数据监查委员会指导原则

  • 2020-09-23 20:08
  • 作者:陆悦
  • 来源:中国食品药品网

  中国食品药品网讯(记者陆悦) 为指导临床试验申办者建立药物临床试验数据监查委员会(Data Monitoring Committee,DMC),规范DMC的监查活动,促进受试者权益保护和临床试验可靠性,9月23日,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药品审评中心(以下简称药审中心)发布《药物临床试验数据监查委员会指导原则(试行)》 (以下简称《原则》),自发布之日起实施。该《原则》主要适用于以支持药品注册上市为目的的关键性临床试验,也可供以非注册为目的的临床试验参考。


  近年来,随着国内新药临床试验的不断发展,DMC在试验中的使用逐渐增多。DMC是一个独立的具有相关专业知识和经验的专家组,负责定期审阅来自一项或多项正在开展的临床试验的累积数据,以保证临床试验中受试者的安全性、继续试验的合理性及科学价值。


  《原则》主要阐述DMC在临床试验中的职责、任务和组成,以及DMC运行过程中的操作规范和统计学考虑,并强调DMC的独立性以及对利益冲突的规避原则。


  在DMC的职责和任务章节,《原则》指出临床试验设立DMC主要有安全性监查、有效性监查、试验质量监查等方面的职能。DMC可以在非盲状态下利用临床试验过程中收集的有效性和安全性数据,依照预先制定的方案执行风险-获益评估,为申办方提供建议。


  在DMC的建立方面,《原则》阐述了DMC成员的组成,强调在确定DMC成员时应注意DMC成员的独立性以及应规避的利益冲突。在DMC操作规范部分,《原则》详细阐述了DMC章程的制定、DMC会议、DMC提出的建议以及会议记录。《原则》还对DMC运作中的统计学考虑予以建议,详细说明了期中分析计划的制定以及考虑要点,项目统计师、独立统计团队和DMC统计专家在DMC统计工作中的不同职责。为确保研究项目规范和科学地进行,《原则》要求DMC应了解各相关方在试验中所扮演的角色和职能,以便在保证试验完整性的基础上进行充分的交流和互动。


(责任编辑:张可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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