曝光台|国家药监局通告18批次药品不符合规定 天圣制药“上榜” 安国路路通又被“点名”

  • 2020-11-07 12:10
  • 作者:落楠 宋佳薇
  • 来源:中国食品药品网

  中国食品药品网讯(记者落楠 实习记者宋佳薇) 10月29日,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发布《国家药监局关于18批次药品不符合规定的通告(2020年第73号)》(以下简称《通告》)。《通告》显示,经重庆市食品药品检验检测研究院等9家药品检验机构检验,标示为天圣制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天圣制药)、安国路路通中药饮片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安国路路通)等11家药品生产企业生产的18批次药品不符合规定。


  记者梳理发现,《通告》中不仅出现了天圣制药这样的上市公司,也有安国路路通等屡次出现在药监部门产品不合格名单中的“常客”。


  天圣制药“榜上有名”


  《通告》显示,标示生产企业为天圣制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天圣制药)的复方对乙酰氨基酚片(批号:1191001)不符合规定,不符合规定项目为崩解时限。


  公开资料显示,天圣制药成立于2001年,是一家集研发、生产、制药、医药物流配送于一体的大型医药企业;拥有天圣制药、湖北天圣清大制药、湖北天圣康迪制药、重庆奇仙中药材公司四家工业企业;销售网络覆盖全国30个省(区、市)。


  10月28日,天圣制药披露的2020年第三季度报告显示,该企业前三季度营业收入为9亿元,同比下降28.97%,净利润亏损6900万元,同比下降84%。


  记者在中国健康传媒集团食品药品舆情监测系统查询发现,天圣制药曾涉嫌生产、销售假药罪。


  2019年5月28日,天圣制药发布的《关于收到公司及相关人员起诉书的公告》显示,天圣制药涉嫌生产、销售假药罪等,由重庆市公安局侦查终结,移送重庆一分检审查起诉。


  针对此次“上榜”,记者致电天圣制药。一名女性工作人员表示,不清楚相关情况,但提供了该企业质管部的联系方式,随后记者拨打该电话,但一直未能接通。


  安国路路通曾被收回GMP证书


  据《通告》,标示生产企业为安国路路通的黄精(酒黄精)(批号:1911032)不符合规定,不符合规定项目为总灰分。


  记者在中国健康传媒集团食品药品舆情监测系统查阅发现,在药监部门不合格名单上,安国路路通并不陌生  。


  2019年10月17日,浙江省药品监督管理局发布的《2019年第5期浙江省药品质量公告》称,标示生产企业为安国路路通的仙茅(批号:1809057)不符合规定,不符合规定项目为含量测定。


  2018年1月25日,原山东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发布的《山东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关于32批次中药饮片质量抽检不合格的通告(2018年第1期)》显示,标示为安国路路通生产的败酱草(批号:150201)不合格,不合格项目为性状,鉴别-(1)化学反应。


  除了被药监部门屡曝质量不合格外,安国路路通还曾在2017年被收回药品GMP证书。


  2017年11月14日,原河北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发布的《河北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关于收回安国路路通中药饮片有限公司药品GMP证书的公告》显示,安国路路通因违反《药品生产质量管理规范(2010年修订)》规定,该局依法收回其药品GMP证书。收回范围为中药饮片(净制、切制、炒制、制炭、蒸制、煮制、燀制、炖制)、毒性中药饮片(净制、切制、煮制)。2018年7月11日,原河北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发布的《河北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关于发还药品GMP证书的公告》称,经现场检查,认为该企业已对存在问题进行了整改,基本符合药品GMP要求。该局依法发还其药品GMP证书。发回范围为中药饮片(净制、切制、炒制、制炭、蒸制、煮制、燀制、炖制)、毒性中药饮片(净制、切制、煮制)。


  针对此次被点名,记者致电安国路路通,但电话未能接通。


  另有16批次药品不合格


  根据《通告》,还有16批次药品不合格,分别为:标示为贵州缔谊健康制药有限公司、瑞阳制药有限公司、生产的4批次复方对乙酰氨基酚片不符合规定,不符合规定项目包括游离水杨酸、崩解时限。


  标示为吉林一正药业集团有限公司生产的1批次复方颠茄氢氧化铝片不符合规定,不符合规定项目为微生物限度。


  标示为云南植物药业有限公司生产的1批次参麦注射液不符合规定,不符合规定项目为总固体。


  标示为哈尔滨珍宝制药有限公司生产的1批次注射用奥扎格雷钠不符合规定,不符合规定项目为可见异物。


  标示为双鹤药业(海南)有限责任公司生产的1批次注射用卡络磺钠不符合规定,不符合规定项目为溶液的澄清度。


  标示为吉林恒金药业股份有限公司生产的2批次注射用奈达铂不符合规定,不符合规定项目为溶液的澄清度。


  标示为湖北道地药材科技有限公司生产的1批次前胡不符合规定,不符合规定项目为性状。


  标示为安徽华鼎堂中药饮片科技有限公司生产的1批次红景天不符合规定,不符合规定项目包括性状、鉴别。


  经深圳市药品检验研究院检验,抽取自株洲市医药有限公司的1批次红景天不符合规定,不符合规定项目为性状。


  经深圳市药品检验研究院、大连市药品检验检测院、山西省食品药品检验所分别检验,抽取自长春市中和医药药材有限责任公司的红景天、前胡、秦艽各1批次不符合规定,不符合规定项目包括性状、杂质。


  另据《通告》,对上述不符合规定药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已要求相关企业和单位采取暂停销售使用、召回等风险控制措施,对不符合规定原因开展调查并切实进行整改。国家药监局要求相关省级药品监督管理部门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组织对上述企业和单位生产销售假劣药品的违法行为立案调查,并按规定公开查处结果。


(责任编辑:张可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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