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文件废止失效!四川省药监局清理规范性文件

  • 2020-12-14 16:23
  • 作者:王泽议
  • 来源:​中国食品药品网

  中国食品药品网讯(记者 王泽议)四川省药监局近日发布公告,《四川省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认证管理办法》(川食药监发〔2014〕110号)等5件规范性文件废止和失效。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强行政规范性文件制定和监督管理工作的通知》和《四川省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办法》有关规定,四川省药监局对2020年10月30日前制定的规范性文件进行了全面清理。根据公布的清理结果,17件规范性文件继续有效,5件规范性文件废止和失效的5件(见附表)。


附件1

图为继续有效的规范性文件目录


附件2

图为废止和失效的规范性文件目录


(责任编辑:杨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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