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辽源“药品经营规范化管理示范店”创建工作取得成效

  • 2020-12-15 16:17
  • 作者:叶阳欢
  • 来源:中国食品药品网

  中国食品药品网讯  12月10日,吉林省辽源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召开创建“药品经营规范化管理示范店”工作经验交流会。辽源市人民政府副秘书长陈忠良、省药监局药品流通监管处稽查专员杨玉坤出席会议,辽源市市场监管局局长贾丹凤宣读了《关于授予“东辽医药一部”等单位“药品经营规范化管理示范店”称号的决定》,副局长唐立军主持会议。


  会上,获得2020年度“药品经营规范化管理示范店”称号的企业代表进行经验交流,4家药品零售企业以真实生动的画面、图文并茂的讲解,展示了创建过程和创建成果,分享了创建心得和经验。辽源市百年红星医药连锁有限公司董事长丁光远,代表获得“示范店”称号的企业做表态发言。他表示,公司所有门店都将以“示范店”创建标准来规范经营,全力提升公司整体经营水平,并计划在2021年度再完成6家示范店的创建工作,为营造全市药品规范经营的良好环境“添砖加瓦”,为百姓“科学用药、安全用药”提供服务。


图为吉林辽源市6家企业获评2020年度“药品经营规范化管理示范店”。

图为吉林辽源市6家企业获评2020年度“药品经营规范化管理示范店”。


  辽源市市场监管局副局长侯彦辉介绍,为引导企业向更优更好方向发展,提升辽源市药品零售行业整体水平。该局探索建立了一系列符合辽源实际的药品监管制度和监管机制,出台了7项工作制度,实行了网格化监管手段,并积极探索“互联网+药品监管”新模式,推广慢性病档案建立,不断将全市药品安全监管工作推向深入。


  杨玉坤指出,辽源市市场监管局在药品流通领域首先尝试开展“示范店”建设,充分发挥优秀企业的示范引领作用,这既是积极有益的探索,也体现了“敢为人先”的创新精神,这种辽源创新模式是值得全省各地借鉴的。他强调,药品经营企业要严格按照《药品管理法》和《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等法律法规要求,履行企业主体责任,规范“进、销、存”管理,保障药品全过程质量安全。药品监管部门要从严管理,强化对“执业药师挂证”“违规销售药品”等问题的专项整治,全面规范药品经营行为。


  会后,全体人员赴东辽医药连锁有限公司一部营业厅进行“示范店”现场观摩,陈忠良和贾丹凤为“示范店”揭牌。辽源市市县两级市场监管人员、市区内药品零售企业负责人、各药品经营门店店长和药品从业人员参加会议并现场观摩。


  据悉,辽源市市场监管局在创建工作之初,做了充分的市场调研,制定“药品经营规范化管理示范店”创建方案,通过下发文件、培训、网站、微信群、走访等途径进行广泛宣传创建工作,并将标准予以公示,引导全市药品经营单位积极参加创建活动。本次申报采取自愿原则,由市场监管人员深入到“示范店”申报单位进行具体指导和考评验收,对评定合格、拟定为“示范店”单位在全市范围进行公示,公示期满,由市市场监管局授予本年度“药品经营规范化管理示范店”称号,并颁发牌匾。最终,首批6家企业从200余家经营企业中脱颖而出,获得了2020年度辽源市“药品经营规范化管理示范店”称号。创建活动充分展示了参与创建的辽源市药品零售企业科学的经营理念、良好的职业素养、规范的管理方式、较高的药学服务水平,起到了良好的示范引领作用。(叶阳欢)


(责任编辑:张可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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