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长春新区以差异化监管保障药械安全

  • 2021-01-04 10:15
  • 作者:叶阳欢
  • 来源:中国食品药品网

  中国食品药品网讯  日前,吉林省长春市市场监管局长春新区分局(以下简称新区分局)传出消息,该分局2020年以“快速落实、严格落实、科学落实”三项落实为抓手,因地制宜差异化监管,扎实做好辖区药械安全监管工作,切实保障公众用药用械安全。


  疫情以来,新区分局于2020年1月28日指导零售药店严格登记“一退两抗”药品销售登记表,要求药店对购买人姓名、联系方式、体温、购药品种等情况进行详细登记,为卫健部门有效筛查可疑人员提供可靠数据。分局制定并下发了《关于新型冠状病毒防控期间对零售药店检查重点的指导意见》,明确当年对零售药店的监督检查要做到全覆盖,保证各监管所在检查药店时突出重点,在疫情面前有的放矢。


  在做好疫情防控的同时,新区分局加大药械领域检查力度,覆盖药品、医疗器械各行业,涉及生产、经营、使用各环节,2020年共立案查处药械领域违法案件17件,查获多起过期药、过期医疗器械、无注册证医疗器械等假劣药械违法案件,并连续三年开展进口化妆品无中文标识专项整治,查处相应违法企业6家。一系列的组合拳,有效纠正了辖区企业违法行为,震慑了辖区不法商贩。


  根据自身地理、环境等特点,新区分局打造具有新区特色的监管。从2018年开始探索按照风险等级不同,对辖区企业实行差异化监管。在落实吉林省药监局药品分类监管和器械分级监管同时,将辖区企业按照风险程度不同,划由分局药械科和基层监管所进行监管。由分局药械科负责培训、指导、落实药械全面业务,并负责风险较高得器械生产企业、疫苗储运、接种企业、大型医疗机构(包括使用注射用肉毒毒素的医疗美容院)的日常监管和案件查办;由基层监管所按属地对零售药店及小型诊所实行网格化监管。这种监管模式既能保证专业程度较高得任务由专业人来做,又能保证监管力量充分使用,特别在疫情期间,能够快速对辖区药品、器械零售企业完成全覆盖告知及监管,对投诉、举报能够快速反映,及时处理。


  在严抓监管的同时,新区分局非常注重营商环境建设,特别是机构改革后积极发挥原有食药监优势,充分融合原工商局业务,在对企业开展检查时,一站式对涉及到的业务完成全面检查,在完成原有药品、医疗器械、化妆品、食品等检查的同时,又加入了广告、反不正当竞争等原工商业务范畴的检查,做到由一支队伍完成对一个企业的全项检查,最大限度的减少对企业的重复检查。同时,从企业登记注册开始就开辟绿色通道,主动介入,建立联系,提供政策支持及指导,实行特事特办、好事快办、专人跟办等措施,积极协调解决重点、难点问题,为引进大项目、重点项目提供优质服务。


  长春新区共有第一类医疗器械生产企业56家,占全市同类企业总数的30%。截至目前,该分局2020年共计开展第一类器械生产企业生产核查10家、一类产品备案现场核查130个,占长春地区产品备案总数的35%,同时主动为生产疫情防护用品的生产企业提供上门服务,加快生产、产品备案核查进度,指导企业正确书写、提交备案申报材料,助力疫情防护企业复工复产,扩大产能,深受辖区企业好评。(叶阳欢)


(责任编辑:姜秀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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