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山之石 | 药物和生物制品的分析方法验证

  • 2021-02-03 14:19
  • 作者:
  • 来源:中国食品药品网


  本指南指导申报人如何提交分析方法验证数据来支持原料药和制剂鉴别、剂量、质量、纯度和效价文件。建议适用于新药上市申请(NDA)、简略新药上市申请(ANDA)、生物药品许可申请(BLA)以及对这些申报的补充资料中的原料药和制剂。


分析方法开发


  开发分析方法是为了测试原料药或制剂的指定属性,以确认其是否符合已建立的该属性可接受标准。在新分析方法的开发早期,应根据其应用目的和范围来选择所用的分析仪器和方法。在方法开发中需要进行评估的参数为专属性、线性、检测限(LOD)和定量限(LOQ)、范围、准确度和精密度。


  在方法开发早期,应对方法的耐用性进行评估,因为该属性可以帮助确定提交哪个方法。早期的分析方法开发基于对基础方法学的了解和之前的经验进行。早期的实验数据可以用于指导进一步的方法开发。如果这些早期实验数据支持方法验证的话,应该在方法验证部分提交这些数据。


  为了全面了解分析方法参数变更的影响,应该采用一个系统的方法进行方法耐用性研究(例如,设计一个方法参数实验)。开始应采用初始风险评估,然后进行多变量实验。这样的方法能让人了解参数因子对方法性能的影响。对方法性能评估可以包括分析来自生产过程中从中控到成品不同阶段的样品,从这些方法变化来源的研究中获得的知识可以帮助评估方法的性能。


分析方法的内容


  应将分析方法叙述的足够详细,使得有资质的化验员可以重复必要的条件并获得可接受标准内的结果,还应该描述分析过程中需要特别注意方面。分析方法可以引自 FDA 认可的来源 [ 例如 USP/NF、国际分析协会(AOAC)],只要被引用的分析方法未修订至超出所公布方法所允许的范围。如果是其他出版来源,应提供详细方法。以下是一个分析方法中应包括的基本信息。


  原理 / 范围


  分析测试 / 技术(即分离、检测)基本原理的描述 ;目标分析物和样品类型(例如,原料药、制剂、杂质或生物流体中的化合物)。


  仪器 / 设备


  所有需要的并确认过的仪器和组件(例如,仪器类型、检测器、柱子类型、尺寸和可替代的柱子、过滤器类型)。


  运行参数


  确认过的优化的设置和范围(包括来自药典或研发和 / 或验证研究的可接受的调整),对于分析过程非常关键(例如,流速、部件温度、运行时间、检测器设置、梯度、顶空进样器)。适当时,可以使用带有实验设置和积分参数的样图。


  试剂 / 标准


  适当时应列出以下内容:


  ●试剂或标准的描述 ;


  ●化学品的级别(例如,USP/NF、美国化学协会、HPLC 色谱级或 GC 色谱级或无防腐剂的);


  ●来源(例如,USP 标准品、内部确认的对照物质、WHO 国际标准 / 对照物质、CBER 标准);


  ●纯度(只有纯的化学品需要)、状态(例如,干品、湿品)和浓度;


  ●效价(CFR、USP 所要求);


  ●存贮条件 ;


  ●安全使用指示(以现行安全数据表 SDS 为准);


  ●验证过的或有证明文件的货架期。


  生物试剂的新类型,例如,单克隆抗体、多克隆抗原或细胞,可能需要包括进一步确认程序,作为分析方法的一部分。


  样品制备


  各供试样品的制备程序(例如,提取方法、稀释或浓缩、除盐和超声混合、振荡或超声时间)。定性测试单样品配制,定量测试平行样品配制,工作溶液用适当的浓度单位(例如 μg/ml或 mg/ml),以及溶液的稳定性和存贮条件的信息。


  标准溶液制备


  所有标准液和对照液的制备和使用程序,具有适当的浓度单位,有标准稳定性信息和存贮条件,包括校正标准、内部标准、系统适用性标准等。


  检验程序


  对方法的逐步描述(例如,平衡时间、扫描 / 进针序列、空白、基底样、样品、对照样、敏感溶液(杂质方法适用)和在分析过程中维持系统适用性的标准样)以及允许运行范围和适当时的调整。


  系统适用性


  对测试程序和参数进行确证以保证系统(仪器、电子产品和分析操作和要分析的控制点)能在使用时作为一个整体正确运行。适用于对照控制和样品的系统适用性的可接受标准,如拖尾因子、精密度和分辨率,在适当时可能需要。色谱系统的系统适用性,参见 FDA 行业指南“色谱方法的验证”和 USP 通则 <621> 色谱。


  计算


  根据标识声明和质量标准(例如,含量、特定和非特定杂质和相对响应因子)进行测试所得的数据分析(标准、控制、样品)中所用的积分方法和代表性计算公式。其中应包括数据分析中所使用的所有数学变换或公式的描述,以及使用的所有校正因子的科学论证。


  数据的报告


  与仪器的能力和可接受标准相一致的数字式数据的呈现方式。方法中应指明要采用何种形式来报告结果(例如标识声明的百分比,重量 / 重量,重量 / 体积),并指定所需报告的有效位数。美国材料试验协会(ASTM)E29 标准中描述了在测试数据中使用有效位数来决定与质量标准符合性的标准规范。如果是色谱方法,应该包括保留时间(RT)用于与对照品比较,相对保留时间(RRT)(已知和未知杂质)的可接受范围和样品结果报告标准。


对照品和对照物质


  一级对照品、二级对照品和对照物质在 ICH 指南中已有定义和讨论:Q6B“质量标准:生物技术 / 生物制品检验方法和可接受标准”和 Q7“原料药 GMP 指南”。要确保所有的标准品均适合于其用途。要严格遵守对照品存贮和使用条件及处理方法,避免改动和污染,这可能会导致引入其他杂质和分析不准确。应该在申报资料中包括各对照品和物质适合于其用途的支持信息。适当时,支持对照品和物质的信息应包括确认试验报告和分析报告单(包括稳定性试验方案、报告和相关已知杂质概况资料)。对于 BLA 下的生物制品,要在年报中加入之后的对照品批次的确认。


  对照品通常可以从 USP 处获得,也可以通过 EP、JP、WHO 或国际标准技术委员会获得。大量的生物制品对照品也可以从 CBER处获得。在美国上市的特定生物制品,CBER 授权的对照品必须在产品放行上市前使用。从其他来源获得的对照物质应根据程序进行确证,包括常规测试和 ICH Q6B 里所述的超出常规放行测试的项目。应考虑使用正交方法来确证对照品。附加测试可以确定对照物质适用性,这可能在原料药或药品放行测试中不能发现(例如,更全面的结构鉴定和效价、纯度和杂质正交技术)。


  新的对照品物质(官方的或自制的)要采用现行的对照品进行确认 / 校正。对于生物制品对照品和物质,建议在确认新的对照品时采用双轨方法,以防止质量属性的漂移。双轨方法是将每个新的对照品与基准对照品进行比较,将其与临床试验物质和现行生产工艺相关联。


分析方法验证


  非药典分析方法


  分析方法验证是证明一个分析方法适合于其既定用途的过程。方法学和分析方法的目的应在开始验证研究之前进行清楚的界定和了解。这种了解来自于基于科学的方法开发和优化研究。验证数据必须是从发起方按 GMP 批准的方案中产生,方案中要有每个验证项目的方法学描述,并确定和论述可接受标准,采用经过确认的仪器实施验证。应起草并实施原料药和制剂分析物或对应基质的分析混合物的验证方案。申报资料中应包含验证研究及结果的详细内容。


  验证属性


  尽管并不是所有的验证属性适用于所有类型的测试,但一般的验证属性包括:


  ●专属性 ;


  ●线性 ;


  ●准确度 ;


  ●精密度(重复性、中间精密度和重现性);


  ●范围 ;


  ●定量限 ;


  ●检出限。


  ICH Q2(R1)被认为是是分析方法验证属性的建议和定义的基本参考资料。FDA 行业指南“色谱方法验证”中也可以找到。


  如果一个方法是经过验证的定量分析方法,可以检出原料药和制剂在存贮期间的质量属性的变化,则认为该方法是具有稳定性指示性的测试方法。为了证明一个稳定性指示检验方法的专属性,要进行一系列的挑战。一些挑战包括向样品中加入目标分析物和所有已知的干扰物、经过不同化验室强降解试验的样品、经过长期放置或在加速温湿度条件下存贮的实际药品的样品(通过最终生产工艺生产出的)。


  作为 NDA、ANDA 或 BLA 的持有人,申请人必须 :①提交数据用于支持所用分析方法符合准确度和可靠性要求 ;②通知 FDA 在已批准的申报资料中所建立的每个条件超出申报资料中已批准变化范围的每个变更,包括对分析方法和其他已建立的控制的变更。


  所提交的数据应包括方法耐用性评估结果,该项目一般是在方法开发时做的,或者作为验证研究计划的一部分。


  药典分析方法


  分析方法(例如 USP/NF,AOAC 国际的官方分析方法或其他公认的标准对照)的适用性应在实际使用条件下经过确认。证明 USP/NF 分析方法适用于原料药或制剂的资料应包括在申报资料里,并且是从确认方案中产生的。


  确认方案应包括,但不仅限于 :①要确认的药典方法,预定的可接受标准 ;②方法学的详细说明(例如,试剂、设备、配件、色谱条件、色谱柱、检测器类型、检测器信号响应灵敏度、系统适用性、样品制备及其稳定性)。验证的过程和程度应决定哪些验证项目测试应包括在方案中(例如,专属性、LOD、LOQ、精密度、准确度)。在决定方案中应包括哪些验证项目取决于一些具体情况,如质量标准限度设定是否严于药典可接受标准,或 RT或 RRT 概况由于原料药合成路线、生产工艺或制剂基底不同而在色谱方法中有所变化。如果完全按照药典方法实施,没有偏差的话,药典含量方法不需要进行耐用性研究。


统计学分析和模型


  统计学


  验证数据的统计学分析可以用于评估验证的属性是否符合预定的可接受标准。所有用于数据分析的统计学程序和参数均应是基于合理的原则,并适合于既定评估。有几个统计学方法用于评估验证属性颇为有用,例如,变量分析(ANOVA)用于评估相关性分析 R(相关因子)和 R2(判定系数或拟合优度)或线性回归用于测量线性。许多用于评估验证属性的统计学方法依赖于样本的正态性,决定是否拒绝该假设很重要。有许多技术,如柱状图、正态分布和概率图,可以用于评估所观察到的分布情况。如果观察到的数据是非正态分布的,则将数据转换成为正态分布或应用非正态分布(无参数)方法会更为恰当。在研发新的分析方法、评估现有分析方法或评估测量系统性能时,应参考适当的文献或文件来获取关于统计学程序的信息,以及关于分析数据诠释和处理的其他通用信息。数据分析应采用经过适当验证的软件,否则应单独确认其正确性。


  模型


  有些分析方法可能会使用化学计量学和 / 或多变量模型。如果研发的这些模型、样品数据可以提供足够的统计功效和范围用于建模,则应考虑进行验证。可以使用适当的软件进行数据分析。应该设计变化模型参数来测试模型的耐用性。


分析方法的生命周期管理


  分析方法(包括药典方法)被成功验证(或确认)和实施后,在其产品的生命周期中应遵守该方法,以持续保证方法适合其既定用途。应定期对方法的表现进行趋势分析,评估是否需要对分析方法进行优化,或对全部或部分分析方法进行再验证。如果一个分析方法只能通过不断调整分析方法里载明的运行参数来符合所建立的系统适用性要求,则应对该分析方法进行再评估和再验证,适当时进行修正。


  在一个产品的整个生命周期中,新的资料和风险评估(例如对产品 CQA 有更好的了解,或发现新的杂质)可能会保证一个新的或替代的分析方法的开发和验证。新技术可能会带来产品质量保证方面更多的了解和 / 或可信度。申报者应定期评估产品分析方法的适当性,考虑新的或可替代的方法。


  预计在生命周期中会对分析方法进行变更,因此要保留适当的留样进行对比研究。留样数量应基于科学原理以及风险评估。对生产工艺较为敏感的复杂产品,其留样可能是做对比研究的重要工具。


  用于对比研究的留样应包括代表上市药品的样品,如可能,还应包括关键的临床试验物料。


  如果基于风险的评估或其他原因导致对分析方法进行变更,或采取新的方法取代旧的方法,或分析方法转移至一个新的检测场所,则要考虑进行再验证、新的验证、分析方法对比研究或联合进行这些工作。在有些情形下,对原料药或药品生产工艺的变更也会导致分析方法再验证。这些额外的研究讨论如下。


  再验证


  在验证部分参照第“六、”部分所述原则适用于再验证。如果对一个分析方法进行了变更(例如对设备的变更或试剂的变更,或因为生产工艺或配方有变更),则可能要考虑对分析方法进行全部或部分再验证。在工艺变更时可能也需要对分析方法进行再验证,例如可能影响分析方法性能的原料药生产工艺变更(例如,合成路线、发酵)或引入新的制剂配方。


  需要进行再验证以保证分析方法维持其关键性能指标(例如,专属性、精密度、准确性)。再验证的程度取决于变更的性质。


  分析方法对比研究


  分析方法对比研究要求一般是在申请人提议采用一个替代分析方法取代一个 FDA 批准的分析方法时,或将一个分析方法从一个实验室转移至另一个实验室时产生的。用于决定两个分析方法的等同性的统计学方法信息,需要引用适当的文献或文件。这些情况讨论如下。


  可替代的分析方法


  替代性分析方法是用来代替 FDA 已经批准的分析方法的一种分析方法。对于一个 NDA 或 ANDA,要将所有拟定的替代分析方法包括在申报资料中。必须包括方法描述。在批准后,对于一个 NDA或 ANDA,或在 BLA 里批准的但未包括在 FDA 法规里的分析方法,凡增加、修改或删除替代分析方法均要在下一次年报中记载。


  对于生物制品,FDA 法规里可能很少包括分析方法。如果所需的分析方法在法规里进行了描述,但申请人想使用一个方法来替代,必须根据 21 CFR 610.9(a)提交替代方法供审核和批准。必须提交证据“……证明方法修订能确保生物制品的安全、纯度、效价和有效性等同或优于生物制品通用标准或附加标准中给出的方法或程序”。对这样程序的修订需要在申报资料评估过程中或在批准后增补中获得 FDA 批准。


  要分辨可替代性分析方法的使用(例如,放行检测、稳定性测试),提供其内容的合理性论证、验证数据和与 FDA 批准的分析方法的对比数据。要进行分析方法对比研究,至少证明:


  ●新的方法配备了另外的控制手段,在其既定用途上等同或超过原始方法 ;


  ●新的分析方法比原始方法更不易受到基质的影响。


  如果采用新的检验方法能发现新的与工艺或产品变化相关的杂质或所有新的杂质,则应对历史批准的留样进行检查,证实新方法检出的变化 / 杂质是因为新的方法灵敏度或选择性增加的结果,而不是工艺杂质变化的结果。


  如果分析方法具有稳定性指示特性:


  ●应包括适当的样品,比较新的方法和原始方法检出相关产品变化和降解物的能力 ;


  ●对比时所分析的批次数应能提供足够的统计功效 ;


  ●要采用适当的统计学方法来实施等同性、不低于或优越性研究,来证明新方法或修订过的方法的性能等同或优于原始方法 ;


  ●要识别出用于比较产品检测结果的统计学分析方法 ;


  ●适当时,分析方法间所有观察到的偏差或差异以及对比结果均应进行讨论,并提出解释。


  分析方法转移研究


  分析方法转移一般要使用转移方案进行管理,在方案中详细写明要评估的参数,以及适用于结果的预定可接受标准。转移研究通常包括两个或更多化验室或场所(转出化验室和接收化验室),由其实施预先批准的转移方案。转出化验室和接收化验室使用具有代表性的足够数量的测试物(例如相同批号的原料药或制剂)。实施对比研究是为了评估准确度和精密度,特别是实验室之间的差异。如果所转移的分析方法也是稳定性指示性方法,则应在两个化验室均对强降解样品或含有所要检测的相关杂质的样品进行检测。USP 通论 <1224>“分析方法转移”提供了关于此问题的更多指南。


  已批准的 NDA、ANDA 或 BLA 的上市后变更报告


  上市后对分析方法的变更必须根据21 CFR 314.70 或 21 CFR 601.12 向 FDA 报告。在 FDA 行业指南“已批准 NDA 或 ANDA 变更”和“已批准 NDA 或 ANDA 变更 :质量标准——药典变更自行裁定实施”中给出了 NDA 和 ANDA 各种批准后变更的报告分类信息。由 CDER 和 CBER 管理的 BLA 上市后变更的类似信息已在 FDA指南“特定生物技术和特定合成生物药品已批准申报的变更”中给出。


FDA 方法确认


  有些 NDA 和 ANDA 的批准过程会包括 FDA 实验室评估决定一个分析方法是否被接受作为质量控制用,是否适合于法规目的。如果将执行化验室评估,则 FDA 实验室会发出一个要求,在其中详细说明要呈送给 FDA 实验室的样品和备用样品。其中可能包括产品样品、对照品、关键的试剂、物料安全数据以及备用样品。实验室结果和建议会从 FDA 实验室送至产品质量审核人员那里。


  对于特定的生物制品,则要和 BLA 一起提交具有代表性的产品样品,以及对这些批次样品检验的结果汇总。FDA 实验室会核实这些方法的性能以及提交的结果。在 BLA 准备提交时的会议中,或在 BLA 提交之后,FDA 实验室可能会发给你一个要求,要求提供标准品、对照品、试剂、MSDS(化学品安全说明书,material safety data sheets)和备用样品。【摘编自《FDA药品与生物制品管理办法指南(二)》,中国医药科技出版社】


本文仅代表作者观点,不代表本站立场。

(责任编辑:李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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