曝光台|福建抽检1批次婴儿爽身粉不合格 生产企业已注销化妆品生产许可证

  • 2021-04-19 13:43
  • 作者:庞雪 辛悦然
  • 来源:中国食品药品网

  中国食品药品网讯(记者庞雪 实习记者辛悦然) 4月12日,福建省药品监督管理局发布《福建省2021年化妆品监督抽验结果公告(第1期)》(以下简称《通告》),对检验发现的1批次不合格化妆品予以公告。


  根据《通告》,标示生产企业/代理商名称为维露奇(厦门)化妆品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维露奇公司)的爱得利玉米婴儿爽身粉(标示批号:200519)(标示批准文号/备案号:闽G妆网备字2017002066)经福建省食品药品质量检验研究院检验,显示“菌落总数”“霉菌和酵母菌总数”不合格。对抽检中发现的问题产品,福建省药品监督管理局已要求企业所在地监管部门对相关企业严格依法依规进行调查处理,进一步追查涉案产品来源,查明违法事实,依法处置。


  针对本次抽验产品不合格一事,记者致电维露奇公司,对方表示知晓此次抽验情况且已接受监管部门的相关行政处罚。对方还表示,公司已经提交化妆品生产许可证注销申请,此后也不再生产该款爽身粉。


  记者查询发现,2020年10月26日,福建省药监局官网发布了《福建省药品监督管理局厦门药品稽查办公室行政处罚决定书闽药监厦稽办〔2020〕3-024号》(以下简称“决定书”)。根据决定书,2020年7月28日,厦门药品稽查办公室收到福建省食品药品质量检验研究院转来的检验报告:在福建省化妆品监督抽检中,标示委托方为厦门帝尔特企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帝尔特公司)、受托方为维露奇公司的“爱得利玉米婴儿爽身粉”(批号:200519)经检验,“菌落总数”“霉菌和酵母菌总数”不符合规定。


  决定书还显示,2020年8月3日,办案人员在维露奇公司生产现场进行检查并提取相关证据,查明批号为200519的“爱得利玉米婴儿爽身粉”系帝尔特公司委托维露奇公司生产。两家公司获悉公司生产的产品被抽检不合格报告后,组织自查并启动召回程序,经排查是由于车间员工清场不彻底,粉车间粉的过筛机上的残留物带菌导致生产出来的产品不合格。


  决定书指出,帝尔特公司委托维露奇公司生产爱得利玉米婴儿爽身粉(批号200519)的行为,属于《化妆品卫生监督条例》第二十七条规定的违法行为。依据《化妆品卫生监督条例》第二十七条规定、参照《福建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行政处罚裁量基准(一)》(试行)HZTL-4条B档,决定没收帝尔特公司召回的1946瓶涉案产品;没收违法所得7206.32元,并处违法所得3倍罚款21618.96元。


  上述罚没款合计共28825.28元,其中,帝尔特公司承担罚款18015.8元(包含违法所得7206.32元)、维露奇公司承担罚款10809.48元。


  记者同时发现,福建省药品监督管理局3月22日发布的《福建省局关于注销维露奇(厦门)化妆品有限公司<化妆品生产许可证>的公告》显示,福建省药品监督管理局对维露奇公司的化妆品生产许可证予以注销,注销原因为企业主动申请注销,许可项目为一般液态单元(护发清洁类、护肤水类);膏霜乳液单元(护肤清洁类);粉单元(散粉类)。


(责任编辑:宋佳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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