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夏建立医疗器械风险会商机制

  • 2021-05-31 09:55
  • 作者:胡芳 王占军
  • 来源:中国食品药品网

  中国食品药品网讯(记者胡芳 通讯员王占军) 近日,为切实做好医疗器械质量安全风险隐患排查治理工作,结合当前正在开展的“我为群众办实事”活动,宁夏回族自治区药监局经过深入调研,制定了《宁夏回族自治区医疗器械风险会商机制(试行)》(以下简称试行机制),以进一步提高监管精准性,切实提升全区医疗器械质量安全保障水平。


  据悉,试行机制明确了风险会商机制的组织构成、工作要求、风险会商的内容和形式、针对风险信息采取的防控整治措施等。根据试行机制,风险会商会议由自治区药监局医疗器械监管处牵头召集组织,各市市场监管局,各有关处室、直属事业单位参加,必要时可以邀请其他相关单位(部门)、第三方机构或有关企业参加会议。风险会商会议原则上每季度召开一次;发现重大、紧急医疗器械安全事件苗头或有重大医疗器械保障、整治任务时,可即时召开会商会议。会议要按照会前深入排查、会上科学研判、会后及时处置、动态评估消除的程序进行。风险信息收集、排查的来源共有8类,包括日常检查、合规检查、专项检查、飞行检查、稽查办案等执法检查过程中发现的风险信息,监督抽检、不良事件监测中发现的风险信息,投诉举报、来信来访反映的产品或企业信息等。


  宁夏回族自治区药监局相关人士表示,风险会商机制的建立,对加强自治区医疗器械风险管理工作,及时发现、控制、消除医疗器械监管工作中存在的潜在性、区域性、系统性风险奠定了基础,有助于让监管跑在风险前头,推动自治区医疗器械产业高质量发展。


(责任编辑:张可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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