GVP逐条谈 | 14.预防与纠正措施

  • 2021-07-20 15:00
  • 作者:万帮喜
  • 来源:中国食品药品网

审计发现问题,按以下步骤开展工作:调查问题、查找根本原因、采取措施。应制定纠正和纠正措施、以及预防和预防措施,以纠正当前问题,预防问题再发。


【条文】


《药物警戒质量管理规范》第二章 质量管理


第二节 内部审核


第十四条  针对内审发现的问题,持有人应当调查问题产生的原因,采取相应的纠正和预防措施,并对纠正和预防措施进行跟踪和评估。


【理解】


·原因


此处的原因指的是根本原因(Root Cause),指导致事物发生变化的根源或者导致事物发生变化的最本质的原因。当我们针对发现的问题去寻找原因时,希望找到根本原因,而不仅仅是表面的、直观的一些回答。例如,发现的问题是培训记录缺失,那么原因可能是什么?最直接的回答有可能是某某同事忘记做培训,但这不是根本原因,我们需要多问几个为什么——为什么会忘记?因为他(她)不够重视。为什么他(她)不够重视?是不是最终反映的是建立的药物警戒体系存在问题?


以上例子就是根本原因的分析方法——“5 Why”法,通过不停地问“为什么”,一般不超过五个“为什么”,就能找到更深层次的根本原因。此外,分析根本原因,还有鱼骨图法、问题描述法等。


gvp14

鱼骨图法示意图


·解决已有问题 


纠正(Correction)纠正指的是对已经发生的错误进行改正的过程,针对的是既往存在的错误或问题。纠正是“返修”“返工”,是对现有的不合格所进行的当机立断的补救措施,当即发生作用。


例如,发现有一份个例报告没有按照规定及时完成递交,对其纠正,立即完成这份报告递交。


纠正措施(Corrective action)纠正措施指的是系统性地改变之前错误的做法,在已发生不合格的被动情况下的积极反应(事后防范),是针对原因采取措施,如修订程序、改进体系等,从根本上消除问题根源,需要跟踪验证才能看到效果。


以上述“未及时递交个例”来举例,个例报告未及时递交的根本原因在于错误地理解了报告递交规则(这种情况在某些时候会被定义为严重发现项),此时需要改变这种错误的递交规则,从而确保后续的报告递交不会再受错误规则的影响,这就是纠正的措施,这是针对根本原因采取的变更行为。


预防(Prevention)预防指的是根据分析当前问题得出根本原因后,为了避免将来发生同类错误,主动确定改进机会的过程(事前防范)。


预防措施(Preventional action)预防措施是针对潜在的不合格或其他潜在不期望情况的原因采取措施,措施的效果一般需要较长时期才能够看到效果。效果需要过些时间才能看出来。


仍以上述“未及时递交个例”为例,在预防层面,应考虑未来如何避免对法规的错误理解。除了避免已经发现的针对个例报告递交的规则误解,那么对于其他药物警戒活动如何避免误解,如定期安全性更新报告的递交、风险管理及信号检测等法规要求,那么预防措施是要学习法规、参加培训、对法规掌握程度进行考核等等,采取措施避免一些未来可能发生但目前还没有看到的问题或发生的问题,通过巩固,不让其发生。


·CAPA的意义


对于检查或内审过程中的发现项,如前一条解读中提到需要“如实记录发现项”,如在内审中发现问题,或者在监管机构检查前,内部准备过程中发现了一些问题,最合理的做法应该是什么,是设法掩盖?还是即使检查到来之时改正尚未完成,但仍如实记录及时改正?显而易见,第二种方式更为合适。


对于企业而言,在检查过程中发现了相关问题,及时采取措施去改正,就像平时练习发现错误,对于高考而言,是个好事情。良好的CAPA(Corrective Action & Preventive Action,纠正和预防措施)管理,是重视质量的体现,是体系完善中必不可少的一环。


【实践影响】


审阅公司的CAPA管理流程,为药物警戒相关的CAPA建立追踪表。


【延伸阅读】


CAPA的概念与相关资料。(浙江太美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药物警戒与法规合规事业部总经理 万帮喜)


(责任编辑:陆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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