GVP逐条谈|19.药物警戒体系架构设计
要有一个决策机构:药物安全委员会;
要有一个执行机构:专门的药物警戒部门;
要有执行机制,明确药物警戒部门和其他部门的关系,建立良好沟通协调的机制。
【条文】
《药物警戒质量管理规范》第三章机构人员与资源
第一节组织机构
第十九条持有人应当建立药品安全委员会,设置专门的药物警戒部门,明确药物警戒部门与其他部门的职责,建立良好的沟通机制,保障药物警戒活动的顺利开展。
【理解】
为实现“药物警戒活动的顺利开展”,首先要有良好的“药物警戒体系架构”。架构设计为顶层设计,其中的重要要素包括:药物安全委员会、药物警戒部门以及沟通机制。
·机构人员
药物安全委员会
在药物警戒体系建设的架构设计中,首先是考虑机构人员。机构人员,首先要有药品安全委员会作为决策机构,要有药物警戒部门及相关部门,并且各自药物警戒职责清晰明确。
药物警戒相关部门
需要有专门的药物警戒部门,也需要有药物警戒相关部门。这里的“专门”有两层意思:
一是部门的名称要能体现专门性。该部门应该是在企业的组织架构中直接有所体现,其名称叫做“药物警戒部”或类似名称,如“药品安全部”“患者安全部”等。
二是部门的位置能体现其独立性。这个专门的部门是否可以作为质量部的下级部门?这里没有再用GVP征求意见稿中的“独立部门”一词,而是用“专门的部门”。因此,可以将这个部门理解为专门做药物警戒的部门,其职责只关乎药物警戒,哪怕仅有一人,也可以是一个专门的部门。
因此,药物警戒部门在公司一级部门位置显然可以体现其专门性;如果公司质量部负责所有GXP工作,药物警戒部门设置于其下,也能体现其专门性。
除了上述两点,我们还需要关注“其他部门”的理解,需要明确药物警戒部门和其他部门的职责。
其他部门包括参与药物警戒活动的各个部门,如市场营销团队涉及信息收集,医学团队涉及信息研判以及生产质量,市场营销等团队涉及风险管理,组织内部多个部门的人员,均属于药物警戒相关的其他部门。显然,药物警戒部门和其他部门的关系为合作关系,需在各个部门的职责描述中予以明确。
·制度
在制度层面,需要明确药物警戒部门和其他部门的关系,并建立良好的沟通协调机制。
沟通协调机制也包括药物警戒质量体系与公司整体质量管理体系、其他质量管理体系(GXP)间的关联与协调。药物警戒的质量体系隶属于整个公司的质量体系,与药品生产GMP、药品研发GCP、药品经营GSP均有关联,需要协调,但层级上属于同等地位。
【实践影响】
在构建药物警戒体系时,应当从架构层开始,然后是功能层,最后丰富完善为最后的执行层。分层考虑药物警戒体系,可能会对药物警戒体系的理解更加深刻。而在每一层的思考中,均从机构人员、制度、资源这几个维度进行考虑,层次与维度结合,最后细化每一个关键要素。
架构层的设计尤为重要,药物安全委员会、沟通协调制度,均为重要的关注点。
(海思科医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药物警戒总监 蓝丽丽)
(责任编辑:陆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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