血压计、避孕套、怀孕试纸等无需备案放开经营

  • 2021-08-16 11:31
  • 作者:王晓冬
  • 来源:中国食品药品网

  中国食品药品网讯(记者王晓冬) 在北京经营血压计、避孕套、妊娠诊断试纸、轮椅、血糖分析仪、医用脱脂棉、医用脱脂纱布等,仅需取得具有销售医疗器械经营范围的营业执照,不需办理医疗器械经营备案(含医疗器械网络销售),可直接从事经营活动。这是北京市药监局于8月5日在《关于执行<免于经营备案的第二类医疗器械产品目录>有关事项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中公布的消息。面对新的经营模式,北京市药监局表示,积极探索监管新模式。


  《通知》称,为贯彻实施新修订的《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和《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关于公布〈免于经营备案的第二类医疗器械产品目录〉的公告》(以下简称《目录》),对医疗器械经营备案的管理、医疗器械分类目录的规范使用、医疗器械网络交易服务第三方平台管理的规定等进行了调整。自6月28日起,上述产品不仅在日常经营活动中减少了备案手续,在医疗器械网络交易服务第三方平台经营的,也仅需要第三方审核营业执照是否具有医疗器械经营范围,不需审核其医疗器械经营备案凭证(含医疗器械网络销售)。


  北京市药监局要求各监管部门切实加强事中事后监管,充分利用“双随机”、互联网监测、抽验等监管手段,积极探索监管新模式,做好医疗器械风险隐患排查治理,其中对于《目录》中电子血压计、避孕套等群众关心、舆情关注的医疗器械产品,各单位要通过投诉举报、监督检查、抽检监测、网络监测等多渠道收集线索,对发现的违法违规问题,要依法处理,发现重大质量问题或安全事故的,应及时报告北京市药监局。


  北京市食品药品互联网监测中心要充分利用现有监测手段,结合医疗器械风险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开展《目录》中品种的监测工作。要认真做好违法线索取证和移转工作,对发现的违法行为及时移交执法部门查处。


  北京市药监局提出,要与新修订的《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的宣传贯彻有机结合,加强受理窗口、网上解答多种方式咨询服务、政策解读。积极引导企业诚信经营,加强企业、行业的自律意识,落实企业是第一责任人的责任意识,严格按照新修订的《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的规定,依法开展医疗器械经营活动。


(责任编辑:宋佳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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