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藏对防治新冠用藏医医院制剂实行优先备案

  • 2021-08-24 09:53
  • 作者:陆悦
  • 来源:中国食品药品网

  中国食品药品网讯(记者陆悦) 8月17日,西藏自治区药品监督管理局发布通告,对防治新冠肺炎用藏医医疗机构制剂品种实行优先备案。


  2020年新冠疫情发生后,西藏自治区卫生健康委员会印发通知,收集整理了用于新冠感染辅助治疗的藏医医疗机构制剂品种。西藏自治区药监局发布《自治区药品监督管理局特殊时期申请藏医医疗机构制剂备案特别程序》,开通绿色通道,简化备案程序,共对21家医疗机构的26个品种核发了146个备案号,有效期为半年。


  此次涉及的藏医医疗机构制剂品种包括七珍汤(散)、九味毛莲蒿汤散、八味大汤散、四味木香汤散(散)、十二味翼首草丸(散)、拔云月光丸(散)、罗君丸(散)、楚罗贡塞丸(散)、伦布松觉丸(散)、达斯清瘟丸、门色钦莫、九味防瘟香囊、炊汤散、甘露列确、坐吴杰巴丸(散)、加味八味主药散、坐琼、治疫八味主药散、二十五味主药散、阿嘎索阿丸(散)、常松阿嘎杰巴丸、阿嘎久阿丸(散)、仁青仁纳钦母丸、仁青满觉切母丸、旺日尼阿丸以及十二味主要散。


  通知要求各藏医医疗机构按照《西藏自治区医疗机构应用传统工艺配制藏药制剂备案管理实施细则(试行)》,积极开展上述品种的备案工作。


(责任编辑:宋佳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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