GVP逐条谈 | 65.危险!药物“天平”倾斜警告!
【条文】
《药物警戒质量管理规范》第五章 风险识别与评估
第二节 风险评估
第六十五条 风险类型分为已识别风险和潜在风险。对于可能会影响产品的获益-风险平衡,或对公众健康产生不利影响的风险,应当作为重要风险予以优先评估。
持有人还应当对可能构成风险的重要缺失信息进行评估。
【理解】
药物治疗就好像一个天平,一端是获益,另一端是风险。
理想中,我们希望天平重重地倾向获益端;但实际中,我们常常在对比天平的两端,对获益与风险进行权衡。
获益意味着有效和安全,风险意味着低效甚至无效,还有不良反应——轻微的,或者是严重的、危及生命的。
药物的获益,我们可以通过患者自身的感觉、临床医生的体格检查与各种评分、实验室的检测、各种仪器的检查来评估,那药物的风险该怎么去发现、认识和评估呢?事实上,对于药品的获益-风险平衡的评估是有法律法规要求的,因为要确保药品上市后在适用人群的临床用药过程中保持获益>风险。
下面通过解读几个概念,一起来深入理解“风险”。
·什么是“风险”?
这里所涉及的“风险”,意指药品上市后临床应用过程中将会或可能给患者带来的治疗风险,不涉及生产过程中质量可控性相关风险。持有人/申办者基于药品上市前开展的动物研究以及人体临床研究中获得的有效性及安全性数据,结合适应症人群的特点,明确药品的已确认风险和潜在风险,并对每项“风险”是否影响药品的“获益-风险平衡”进行评估。
·什么是“重要风险”?
当风险具有以下特征时,应该被列为重要风险:
> 风险发生时导致严重后果,如致死、致残或用药者的生活质量受到严重影响;
> 需要对高比例的患者进行临床干预;
> 对当前的临床实践带来重大挑战。
重要风险可能并不影响所有用药人群,而仅高发于具有某些特征的用药者。
重要风险还被划分为两类:“已识别”和“潜在”。
“已识别”风险通常有以下两个特征:
在临床治疗过程中确实观察到风险相关不良事件;
风险与用药之间存在明确的因果关系,这个评估通常由研究者或临床医生来执行。
“潜在”风险:
如果风险仅为理论推导,或只在非临床研究中发生,或者虽有风险信号但因果关系尚不明确,通常被归为“潜在”风险。
“已识别”or“潜在”?
临床研究中,常有需要进行慎重评估到底是属于“已识别”还是“潜在”风险的情况:
> 临床前研究观察到与药物机制高度相关的重要安全性风险且被判断与临床相关性极强;
> 相同机制药品已经明确为“已确认风险”。新产品因而在临床试验中采取了合理措施以避免或降低相关风险,即使在当前药物的人体用药经验中未观察到风险相关不良事件,基于以患者为中心的原则,应对是否需将该风险列为“已确认风险”进行评估。
·什么是“风险的重要缺失信息”?
临床上我们会列出一些特殊人群,如儿童、老年人、妊娠/哺乳期女性、肝/肾功能受损者、临床研究中因特殊安全性原因排除的人群、具有相关遗传多态性的亚群等。
临床试验中我们除了会对健康人、目标疾病人群进行有效性安全性的评估,也可能需要对上述特殊人群进行评估:
> 当数据不充分时,通常将上述人群排除在适用人群之外,或强调临床有效性及安全性尚不明确;
> 用药信息不充分但确实存在临床需求的人群,应该被列入缺失信息;
> 若药物被处方给某类人群的可能性极低,则不必将其列为缺失信息;
> 如果药品上市后将不可避免地被超适应症用于某一人群,应该分析该人群的风险特征是否与已获批人群存在差异。
【实践影响】
在《风险分析与管理计划》中首要的就是能够识别什么是重要风险,并对风险进行分类:已识别或潜在风险。
【延伸阅读】
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药品审评中心《“风险分析与管理计划”撰写指导原则(征求意见稿)》
《药物警戒信号检测实践》
(浙江太美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医学经理 赵桦)
(责任编辑:陆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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