GVP逐条谈 | 72.为什么要对药物进行风险管控?

  • 2021-09-02 14:33
  • 作者:贺川川
  • 来源:中国食品药品网

【条文】


《药物警戒质量管理规范》第五章 风险识别与评估


第三节 药品上市后安全性研究


第七十二条  开展药品上市后安全性研究的目的包括但不限于:


(一)量化并分析潜在的或已识别的风险及其影响因素(例如描述发生率、严重程度、风险因素等);


(二)评估药品在安全信息有限或缺失人群中使用的安全性(例如孕妇、特定年龄段、肾功能不全、肝功能不全等人群);


(三)评估长期用药的安全性;


(四)评估风险控制措施的有效性;


(五)提供药品不存在相关风险的证据;


(六)评估药物使用模式(例如超适应症使用、超剂量使用、合并用药或用药错误);


(七)评估可能与药品使用有关的其他安全性问题。


【理解】


第七十二条解释了对药物风险管控的目的,也是原因。


“目的”,也可以理解为做这件事情的动机,即“为什么”?为了对风险进行量化分析,为了兼顾特殊人群用药,为了长期用药安全性,为了检验风控措施的有效性,为了证明药物的安全性,为了评估真实世界药物使用的安全性,为了监测超出临床试验可及范围内的安全性。


而这一切动机的背后是出于什么考虑呢?


·关于风险的考虑


对患者用药后AE/SAE进行监测,监测不仅仅是记录AE/SAE的信息,还要进行发生率、严重程度、风险因素等分析。


举例而言:要对用药后发生“肺部感染”的人群进行发生原因以及发生频率等分析,分析或推断出用药后AE/SAE的发生时间、易感人群、是否合并某种基础疾病是高危因素、是否为常见/罕见不良事件等。


·关于特殊人群的考虑


评估特殊人群的用药安全性是为了补充临床试验当中的缺失信息,因为临床试验首要考虑的是安全性,所以任何可能会导致风险增加的因素都会进行排除。而真实世界,当患者退无可退时需要进行风险与获益的评估,若获益>风险,那么患者就拥有了多一种的用药选择。


举例说明:患者为妊娠女性,既往临床试验中将此类人群已经进行了排除,安全性信息仅停留于非临床阶段或者同类药的风险中,那么进行此类人群的安全性信息收集就显得尤为重要。若用药结果显示获益>风险,那么“准妈妈们”就会多一种可使用药物。


·关于长期用药的考虑


对长期用药的监测要考虑到真实世界的特殊性。


举例而言,抗生素的各大推荐指南、专家共识以及说明书中均只推荐7~14天,即便是耐药菌感染等复杂情况,用药最长也不过推荐3周的使用时间。但是真实世界中,一些免疫力低下的患者或特殊部位感染(如颅内感染)患者的用药时间均超过3周,甚至连多粘菌素B这种末端抗生素使用都会用到2周以上,那么这种情况就不得不进行长期用药的安全性监测。


·关于风险管控的考虑


药品上市后,持有人会对药物实行风险管控措施,而措施的科学性以及可行性则需要在真实世界中进行监测。比如验证依照措施,是否避免了药物混用的互相作用,或食用食物后服药的确减轻了不良反应。


除去此类措施的验证,还要进行风险评估。既往在进行风险评估时,除去参考药物本身的非临床以及临床相关信息,还要参考同类竞品的相关风险信息。而同类竞品的风险是否可以完全借用,则需要在真实世界进行验证,同样的一些基于药理学、非临床的信息推断出的风险也需要在真实世界中进行验证。


而真实世界可以验证的风险有已知的也有未知的,也就是通常所说的SUSAR,这类未知的重要不良事件也会在真实世界中发生并需要持有人进行分析管控。


国家基于以上种种考虑对药品的安全性进行重重把关,从近年来不断更新完善的法律法规体系我们可以明白,安全是药品的重中之重,因此全行业都应对药物安全性研究予以重视。


【实践影响】


持有人应进行上市后安全性研究来达到所有目的。


【延伸阅读】


CIOMS VIII 药物警戒信号检测实践

(浙江太美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医学经理 贺川川 )


(责任编辑:陆悦)

分享至

×

右键点击另存二维码!

网民评论

{nickName} {addTime}
replyContent_{id}
{content}
adminreplyContent_{i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