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一起,河南实施第五批国家集采和重庆采购联盟中选结果

  • 2021-09-02 14:40
  • 作者:冯玉浩
  • 来源:中国食品药品网

中国食品药品网讯 8月31日,河南省医疗保障局发布通知,就第五批国家组织药品集中采购和重庆药品采购联盟保供稳价带量采购中选结果落地实施相关工作进行部署。相关中选品种将从2021年10月1日起执行;其中,注射用盐酸吉西他滨、注射用兰索拉唑、盐酸帕洛诺司琼注射液(1.5ml:0.075mg;5ml:0.25mg)、中/长链脂肪乳注射液(C8-24 Ve)四个产品继续执行省集采结果,省集采采购协议期满后自2022年3月1日起执行国采结果。重庆药品采购联盟带量采购药品首年约定采购量为本省医疗机构实际上报年度采购需求量的80%,采购周期为2年。


通知明确了相关工作的完成时限:9月1日前,河南省各级医保部门将中选药品约定采购量逐级下达,并分解到所属医药机构;9月22日起,河南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对相关药品价格进行统一调整,上述四个延期执行品种自2022年2月20日起进行价格调整;9月26日前,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组织开展非中选药品价格调整工作。此外,挂网销售的中选药品,如同品种仿制药有3家及以上通过一致性评价,未通过一致性评价药品则不再挂网。 


通知还要求,医疗机构应确保及时结算货款,严禁以承兑等形式变相拖延药款支付行为。(冯玉浩)


(责任编辑:陆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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