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省药监局印发药品行政处罚案件管理办法

  • 2021-09-06 15:29
  • 作者:袁福国
  • 来源:中国食品药品网

  中国食品药品网讯 9月2日,湖北省药品监督管理局印发《湖北省药品行政处罚案件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自印发之日起施行。


  《办法》共9章36条,分为总则、案件管辖、职责分工、案件查办、案件卷宗管理、信息管理、行刑衔接、案件监督、附则。总则明确了《办法》制定目的、依据、适用范围;案件管辖界定了省、市、县三级查办案件范围等,其中,无证生产经营案件由市县市场监管部门查办,市级市场监管部门负责组织假劣药品认定;职责分工划分了省局处室、分局在案件查办、审核、系统应用等方面的职责;案件督办明确了生产销售假劣药品、医疗器械、化妆品货值金额50万元(含)以上的案件等六类案件作为重大案件进行督办;行刑衔接强调违法行为涉嫌犯罪的,应当及时移送司法机关,并做好后续配合工作。严禁压案不移、以罚代刑。(袁福国)


(责任编辑:宋佳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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