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药监局印发普法责任清单

  • 2021-10-15 14:29
  • 作者:陆悦
  • 来源:中国食品药品网

  中国食品药品网讯(记者陆悦) 10月12日,上海市药监局发布《上海市药品监督管理系统“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清单(2020~2021版)》(以下简称《清单》),进一步明确普法内容和普法责任,落实普法责任制。


  《清单》明确了重点宣传普及的法律、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及相应的责任部门。普法内容包括《宪法》和《民法典》《行政复议法》《行政诉讼法》等行政执法相关法律法规,“两法两条例”(《药品管理法》《疫苗管理法》《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化妆品监督管理条例》)及其配套规章制度,以及上海本市药械化监管的相关制度。上海市药监局相关处室、市局稽查局、市药品审评核查中心、市器械化妆品审评核查中心、市药品和器械不良反应监测中心、市食品药品检验研究院、市器械检验研究院、各区市场监管局等为相应责任单位。普法对象包括上海药品监管系统各级领导干部、全体执法人员,药品、医疗器械、化妆品生产经营者,以及广大药品、医疗器械、化妆品使用者消费者。


  《清单》明确,各单位要切实加强组织领导,结合实际制定年度法治宣传工作计划,领导干部带头学法普法,全面开展执法人员法律法规培训,对普法实施情况进行年度评估考核;要把普法融入制度建设过程,健全以案释法工作机制。此外,要积极组织开展系列主题宣传活动,开展药品生产经营企业宣传培训以及法律法规社会宣传活动,不断创新法治宣传载体,完善法治舆论引导工作机制。


(责任编辑:宋佳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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