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州出台全面加强药品监管能力建设若干措施

  • 2022-01-12 09:59
  • 作者:刘新杨
  • 来源:中国食品药品网

  

  中国食品药品网讯  1月5日,贵州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贵州省全面加强药品监管能力建设若干措施》(以下简称《若干措施》)。《若干措施》针对药品监管能力建设中的短板和不足,结合实际,共提出6个方面24条具体措施,对贵州省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推进药品监管法治化、现代化、专业化、科学化具有重要的指导意义。


  在建立规范化的制度体系方面,《若干措施》重点从完善机制、夯实基础等方面,提出要健全审评审批、风险会商、监督检查、稽查办案等工作规则和流程,形成左右联动、上下贯通的监管闭环,促进监管工作在法治轨道上良性运行,坚决守住药品安全底线。


  在促进技术支撑保障能力提升方面,《若干措施》提出要强化技术支撑保障体系建设,大力推动检验检测能力扩项,提升新冠肺炎病毒体外诊断试剂、电磁兼容、生物性能等方面的检验检测能力,推进贵州省获得生物制品(疫苗)批签发资质,补齐检验检测能力短板。加强不良反应和不良事件监测机构能力建设,推动药物警戒制度落实。


  在建立职业化专业化的监管队伍方面,《若干措施》提出要着力打造高素质人才队伍,完善队伍建设工作规划,通过加大培训力度、优化人才管理方式、健全激励机制等举措,教育引导药品监管人员不断增强干事创业的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不断提升基层监管能力,逐步实现核心监管人才数量、质量的“双提升”。


  在建立科学顺畅高效的应急工作机制方面,《若干措施》提出要建立科学、顺畅、高效的应急工作机制,完善监管部门和企业应急预案,适时开展应急演练,加强应急药品、医疗器械质量监管,做到早发现、早解决问题,以弥补应急能力上的不足。


  在推动贵州省中医药产业高质量发展方面,《若干措施》提出要结合贵州省中药产业区域特色,提升高质量发展服务能力。坚持寓监管于服务,着力通过政策引导、科学监管和优化服务,加强标准管理,聚焦地方药材、中药饮片、中药配方颗粒标准制修订,参与国家标准提升行动计划,支持企业研发中药新药,鼓励医院制剂二次开发和改良型新药研制,支持药材产地趁鲜加工等措施,促进贵州省中药材优势大品种发展,助推贵州省医药产业高质量发展。


  《若干措施》还明确了保障措施,重点就强化组织保障、强化督导考核、推进社会共治、强化经费保障等提出具体要求。(刘新杨)

(责任编辑:张可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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