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夏四部门联合推进医疗器械唯一标识工作

  • 2022-03-22 19:41
  • 作者:刘新杨 王占军
  • 来源:中国食品药品网


  中国食品药品网讯 近日,宁夏回族自治区药监局、宁夏回族自治区卫生健康委员会、宁夏回族自治区医疗保障局、宁夏回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管理局四部门联合印发《关于推进实施医疗器械唯一标识工作方案》(以下简称《方案》),助推实现三医联动,强化医疗器械全生命周期监管,提升监管效能和治理能力,确保公众用械安全。


  针对自治区目前尚无国家公布实施的唯一标识试点产品实际,《方案》提出,在生产环节要先期选择自治区内条件成熟的第二类医疗器械注册人先行先试,在经营环节要选择规模相对较大的医疗器械经营企业和第三方物流配送企业先行开展唯一标识扫码工作,在使用环节积极推进有条件、有意愿的二级以上公立医院等使用单位参与唯一标识系统实施工作,研究解决唯一标识在医药、医疗、医保等领域的衔接应用,真正推动全链条协同,实现医疗器械产品质量从源头生产到临床使用全程追溯。


  《方案》要求,自治区各级药监部门、卫生健康委员会、医疗保障局、公共资源交易部门等要加强配合协作,统筹推进唯一标识在医药、医疗、医保领域的协同应用,建立协同机制;要支持医疗器械唯一标识在生产、经营、使用环节的示范应用工作,为全区示范推广创造条件、树立典型,进一步推动唯一标识的深入实施。


  据悉,自治区将以落实《方案》要求为契机,进一步加大唯一标识政策宣传力度,及时巩固实施唯一标识工作成效,开展形式多样、有针对性的培训,形成共同参与、共享成果的数据共享机制,确保唯一标识的顺利实施推广,切实保障医疗器械质量安全可追溯,提高监管工作效能。(刘新杨 王占军)


(责任编辑:张可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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