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维吾尔自治区药监局公布对医疗机构药械质量安全专项检查结果

  • 2022-04-13 13:49
  • 作者:马少宾
  • 来源:中国食品药品网

  中国食品药品网讯 近日,自治区药监局联合自治区卫健委对全区15家自治区级医疗机构药械质量安全开展专项检查。4月11日,新疆维吾尔自治区药监局公布对全区15家自治区级医疗机构药械质量安全专项检查的结果。检查结果显示,在全区15家自治区级医疗机构中,11家符合要求、4家基本符合要求,均通过检查。


图为检查组在一家医疗机构检查。

图为检查组在一家医疗机构检查。


  本次检查主要针对麻醉药品、精神药品、国家集采药品器械、中药饮片及配方颗粒、放射性药品、医用氧、植入性医疗器械和新冠病毒检测试剂等品种的购进、储存、养护和使用情况进行全面检查。检查组通过现场随机抽取1至2个重点检查品种上游供货商资质、产品资质、验收养护记录、冷链运输记录、使用记录、不良反应监测评价处置等内容作为检查线索,对医疗机构药械购进、储存、养护、使用和风险监测进行全流程全链条验证。


  截至目前,检查发现15家医疗机构药械使用存在8个方面的合规性问题,主要集中在医疗机构药械管理制度建设不完善、落实不到位、相关记录不规范等方面,未发现影响药械质量安全的严重缺陷,均已要求限期整改。针对检查发现的问题和医疗机构反馈的情况,检查组提出解决中药配方颗粒品种供需矛盾、保护发展医疗机构制剂品种、规范使用分子筛制备富氧空气、如期推进医疗器械唯一标识工作进程等建议。(马少宾)


(责任编辑:常靖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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