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国省级药监微信公众号榜单|5月8日—5月14日周榜揭晓

  • 2022-05-16 11:14
  • 作者:李易真
  • 来源:中国食品药品网

  

  中国食品药品网讯 5月15日,中国医药报社发布全国省级药监微信公众号周榜,该榜单由中国健康传媒集团食品药品舆情监测系统提供数据支持。


  全国省级药监微信公众号排行周榜(5月8日—5月14日)如下:


  “浙江药闻”排名第一,“山东药品监管”排名第二,“河南药品监管”排名第三。


  第四名到第十名的公众号分别是:“吉林药监”“广东药监”“药安食美诚信河北”“湖北药监”“安徽药品监管”“山西药品监管”“甘肃药品监管”。


榜单


  中国健康传媒集团食品药品舆情监测系统显示,排名第一的“浙江药闻”发布的《关注|〈中国医药报〉头版报道〈打造省域药品安全治理“浙江样板”〉》获得广泛关注,是当周省级微信公众号发布文章中阅读量最高的文章。此外,“浙江药闻”于5月12日发布的《“你点我查”省药品检查中心赴企业开展现场专项检查》介绍了浙江省药品检查中心会同杭州分中心组成“浙里帮”服务组,深入药品流通企业开展现场专项检查,推动药品多仓协同新业态的运营发展。该篇文章受到了用户的广泛好评,成为当周省级微信公众号发布文章中点赞数最高的文章。


  排名第二的“山东药品监管”发布了《聚焦|省药监局局长于涛谈全面加强能力建设》,成为该公众号当周阅读量最高的文章。文章介绍,2021年以来,山东省药监局以落实《关于全面加强药品监管能力建设的实施意见》为契机,实施“安全提升”“鲁药振兴”“铁军锻造”三大工程,以机制、平台、服务和队伍为突破口,在构建药品监管能力建设现代化方面取得明显成效。


  排名第三的“河南药品监管”推送的原创视频文章《【原创视频5】探店!化妆品经营者请注意!》阅读量相对较高。目前,河南省正在有序推进“四所”“四店”化妆品经营单位规范化建设活动,通过规范化妆品经营使用行为,促进企业主动落实严格执行进货查验、台账记录等管理制度,增强行业自律意识,消除化妆品质量安全隐患,确保公众用妆安全。该篇视频介绍了经营者在化妆品经营过程中应该履行的主体责任和义务。


  综合各省级药监微信公众号推送内容来看,5月9日,国家药监局发布的《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实施条例(修订草案征求意见稿)》受到药监系统关注,被“山西药品监管”“四川药品监管”“安徽药品监管”等多家公众号转载。


  此榜单的监测时段为5月8日—5月14日,相关数据截至5月14日24点。公众号排名根据总阅读数、最大阅读数、文章数、原创文章数等多维度综合得出。由于省级药监微信公众号的相关数据滚动更新,相关排名会根据时间产生变化。(李易真)


(责任编辑:张可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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