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南陵水县市场监管局深入开展药品安全专项整治“护航行动”

  • 2022-08-19 15:00
  • 作者:卢杰
  • 来源:中国食品药品网

  中国食品药品网讯 为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药品安全“四个最严”要求,为党的二十大胜利召开营造良好的药品安全环境,根据海南省药监局专项整治行动工作部署,海南省陵水县市场监管局、综合行政执法局联合印发《陵水黎族自治县药品安全专项整治“护航行动”工作实施方案》,成立工作专班,召开部署会,开展为期一年的药品安全专项整治“护航行动”。


  强化监督检查 服务疫情防控大局


  新冠肺炎疫情对人民群众健康和经济社会发展造成重大影响。疫情发生以来,海南省陵水县市场监管局严格履行行业监管责任,多举措服务疫情防控大局。


  零售药店是疫情防控重点场所,发挥着“哨点”监测作用。今年,全国疫情散发,海南疫情也曾严峻,该局根据疫情发展和变化,多次面向零售药店印发文件指导,多次召开部署会、约谈会、培训会进行疫情防控部署、约谈和培训,与企业签订落实疫情防控主体责任承诺书,发放宣传材料和疫情防控实名登记退热、止咳、抗病毒、抗生素类药品目录,监管人员到店手把手指导和规范。多轮次、多部门、全方位加强明察暗访力度,累计检查药店268家次,累计发现16家药店未严格履行疫情防控主体责任。


图为该局监管人员对一家药店开展新冠病毒抗原检测试剂质量安全检查。

图为该局监管人员对一家药店开展新冠病毒抗原检测试剂质量安全检查。


  新冠病毒抗原检测试剂的上市使用,是当前疫情形势下对疑似人群进行筛查的重要补充,对降低传播风险具有重要作用。陵水县市场监管局服务与监管并举,全力保障新冠病毒抗原检测试剂质量安全和市民自测需求。该局广泛开展宣传,引导企业合规经营。通过召开零售药店新冠病毒抗原检测试剂质量安全培训会和现场讲解等方式指导企业合规经营,要求企业做到产品来源合法、运输储存条件可控、销售去向可追,确保新冠病毒抗原检测试剂安全、有效、可及。同时,深入开展检查,确保质量安全。执法人员重点检查药店经营的新冠病毒抗原检测试剂是否经注册批准并具备合格证明文件,购进渠道是否合法,进货查验和销售记录是否真实、完整、可追溯,运输、储存条件是否符合要求等。


  坚持质量为本 提前完成药品抽样工作


  陵水县市场监管局统筹安排,克服困难,提前4个月完成药品抽样任务,为后续的药品检验和核查处置工作留下了充足的时间。


  该局始终坚持抽样的科学性、规范性、合法性、公正性和代表性等五大原则,完成药品抽样45批次,包括补充检验专项3批次,流通环节检验专项34批次,日常监督抽样8批次。覆盖城乡地区的综合医院、乡镇卫生院、私立医院、个体诊所、连锁药店和单体药店等14家被抽样单位,涵盖中成药、化学药、抗生素等种类及片剂、颗粒剂、胶囊剂、丸剂、口服溶液、注射剂、眼用制剂和外用软膏剂等剂型,被抽样单位和抽样品种三年内不重复。


  规范经营秩序 提升化妆品质量安全


  为解决化妆品经营者责任意识、法律意识、专业知识相对淡薄的问题,陵水县市场监管局将规范经营秩序工作列入深化拓展“查堵点、破难题、促发展”活动。该局组织全县化妆品经营企业参加“化妆品经营环节专项整治动员部署暨培训会”,就《化妆品监督管理条例》《化妆品生产经营监督管理办法》和《儿童化妆品监督管理规定》等法律法规进行培训,增强化妆品经营者的法律意识和责任意识。深入开展化妆品经营环节专项整治工作,对辖区内的化妆品经营者进行检查。截至目前,执法人员共检查各类化妆品经营者180家次,对化妆品进行抽样检验13批次,发现问题线索3条。


  下一步,该局将结合“查堵点、破难题、促发展”和“干部能力提升建设年”活动,深入开展专项整治,查处一批案件,消除一批隐患,健全长效机制,提升监管能力,切实维护海南自由贸易港药品安全和人民群众生命健康。(卢杰)


(责任编辑:常靖婕)

分享至

×

右键点击另存二维码!

网民评论

{nickName} {addTime}
replyContent_{id}
{content}
adminreplyContent_{id}